航班事務及安全管理

航班事務及安全管理

航班事務及安全管理部負責多項工作,包括監察航空公司遵守雙邊航空運輸安排的情況;就本地航空公司的空運牌照申請及民航運輸談判向有關當局提供資料;為航空公司及其他飛機營運商提供航班協調和時刻分配服務;制定和執行飛機噪音消減措施;制定和實施航空安全管理政策,以促進航空系統安全和提升安全水平;以及監管香港的空中導航服務。本部亦負責處理有關民航的立法事宜、監管小型無人機的操作、向國際組織提供航空交通統計數字,以及協調民航處專業職系人員培訓政策的制定工作。

航空服務

航空交通量

航空業於二零二二至二三年度繼續受到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影響,但隨着旅遊限制於二零二二年年底放寬後,本港航空客運服務有復蘇迹象。本年度內的客運量錄得1 236萬人次,較去年上升773%,大概相當於疫情前客運量的17%,並在二零二三年三月進一步回復到約為疫情前的43%。在貨運服務方面,受環球經濟不明朗等因素影響,全球貨運需求轉弱,本港航空貨運量按年下跌16%至411萬公噸。此外,飛機升降量按年上升12%至161 180架次,達至疫情前水平的38%;在二零二三年三月,飛機升降量錄得20 133架次,大約相當於疫情前水平的55%。在本年度內,提供直接航班服務往來香港的航空公司有122家,服務網絡涵蓋153個城市機場。

有見航空業界受到疫情影響仍未全面復蘇,本部繼續採取積極措施,支援業界營運,尤其是加快處理航空公司的航班申請。年內,本部處理和審批了約13 000宗額外貨運航班和包機申請。為鞏固香港國際航空樞紐的地位,本部一直與業界緊密合作,攜手應對未來的挑戰。

本地航空公司的服務

本地航空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底的服務情況在下文概述。

國泰航空有限公司營辦的直接航班服務遍及全球76個目的地,包括南京、溫州和西安等新增航點。

香港華民航空有限公司營辦直接貨運航班服務,往來亞洲區14個目的地。

香港航空有限公司營辦直接航班服務,往來15個目的地。

香港快運航空有限公司營辦直接客運航班服務,往來16個目的地。

香港貨運航空有限公司營辦直接貨運航班服務,往來14個目的地,包括一個新增航點悉尼。

新的本地航空公司大灣區航空有限公司營辦直接客運航班服務,往來曼谷、首爾、東京和台北四個目的地的。

直升機服務(香港)有限公司繼續在本地提供客運包機和空中作業服務。

空中快線直升機有限公司曾因港澳客輪碼頭的旅客清關服務暫停而於二零二零年二月至二零二三年一月期間暫停服務,之後已獲批准復辦香港與澳門之間的不定期客運航班服務。

非本地航空公司的服務

年內有七家非本港航空公司開辦前往香港的新定期客運航班,分別是浙江長龍航空在二零二二年六月開辦來往杭州的航班、越竹航空在二零二二年十月開辦來往峴港的航班、海南航空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開辦來往海口的航班、北京首都航空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開辦來往青島的航班、河北航空和祥鵬航空在二零二三年一月分別開辦來往貴陽和昆明的航班,以及江西航空在二零二三年二月開辦來往南昌的航班。

定期貨運服務方面,年內共有五家非本港航空公司開辦新服務,包括Evelop Airlines和DHL Air在二零二二年五月分別開辦來往馬德里和諾丁漢的航班、CMA CGM Air Cargo在二零二二年九月開辦來往巴黎的航班,以及European Air Transport Leipzig和Salam Air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分別開辦來往萊比錫和馬斯喀特的航班。

另外,共有七家航空公司停辦往來香港的定期航班服務,分別為孟加拉航空(二零二二年四月)、Aerovias de Mexico, S.A. de C.V.(二零二二年五月)、FITS Aviation(二零二二年六月)、金鵬航空和柬埔寨航空(二零二二年七月)、西部航空(二零二三年一月)和烏魯木齊航空(二零二三年三月)。

年內,民航處共簽發137張經營許可證,供航空公司營辦往來香港的定期航班服務,並處理大約10 600宗更改定期航班服務申請,另簽發2 596張經營香港境內和往來香港包機服務的許可證。

運價

年內,民航處共處理402宗修訂往來香港定期客貨運航班服務的運價申請。

此外,香港繼續實施有時限的安排,准許航空公司按照民航處的現行機制向由香港出發的貨運航班收取貨運燃油附加費,直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為止。

空運牌照

根據《空運(航空服務牌照)規例》(第448A章),任何人如欲使用在香港註冊的飛機,營辦定期航班運載乘客、郵件或貨物,必須向空運牌照局申請營運牌照。

年內,民航處就五宗牌照續期申請,向空運牌照局提供與航班事務相關的資料和統計數字。

航班時刻分配

按照《全球機場時刻準則》,民航處的香港機場航班協調辦公室以公平、中立、高透明度的方式分配機場航班時刻,確保現有的機場基礎設施得以善用。

年內,業界對航班時刻的需求仍然受到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經辦公室協調航班後,在香港國際機場運作的航空公司及其他飛機營運商獲分配的航班時刻共162 701個,較去年上升10.5%,達至疫情前水平的42.5%。

根據上述《全球機場時刻準則》,航空公司通常在航季內使用獲分配航班時刻的比率至少須達八成,才能在來年的相同航季保留該等航班時刻。

為減輕疫情對航空運輸業的影響,民航處於二零二二年八月通知航空公司,由二零一九年八月起實施的航班時刻八成使用規則豁免安排,再延長至國際航空運輸協會二零二二年冬季。如季內取消的航班合乎豁免條件,在計算國際航空運輸協會來年相應季度可享航班時刻時,均會被視為已營運的航班。航空業於二零二二年年底開始疫後復蘇。為了讓航空公司更加靈活地管理資源,並協助香港國際機場井然有序地恢復航空交通,民航處調整國際航空運輸協會二零二三年夏季航班時刻使用規則的豁免條件,使季內航班時刻使用率要求下調至六成,而非維持在《全球機場時刻準則》所要求的八成。

飛機噪音管理

民航處一向關注飛機升降運作對社區可能構成的噪音影響,並根據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國際民航組織)的指引,推行了多項飛機噪音消減措施。本處使用電腦化飛機噪音及航跡監察系統(監察系統),監察各項噪音消減措施的實施情況和各地區的飛機噪音水平。該監察系統的多個戶外噪音監察站(監察站)分布於全港的關鍵位置,監察和記錄飛機進出香港國際機場的噪音數據,並利用電腦系統把該等數據與民航處雷達系統所偵測到的實際飛機航跡進行綜合分析。因應北跑道自二零二二年七月開始運作,本處已擴大監察系統的覆蓋範圍,在北跑道航道附近具代表性的位置增設監察站。

除推行消減飛機噪音的運作程序外,自二零零二年起,民航處已禁止不符合相關飛機噪音標準的飛機在香港升降。為進一步減輕飛機噪音對居民的影響,由二零一九年三月底開始,未能符合《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16第一卷第二部分第四章所載的噪音標準或同等標準的飛機,亦不得於晚上十時至翌日早上七時在香港升降。民航處會不時檢討有關安排,並密切留意國際民航組織、國際航空業界及香港國際機場運作的最新發展,按需要考慮加強有關要求。

年內,本處共處理655宗飛機噪音投訴,並已詳細調查每宗個案和向投訴人解釋調查結果。為加深社區對各項噪音消減措施和噪音監察工作的認識,本處與各區區議會保持緊密聯繫。

國際民航組織的活動

為遵行《基本法》的規定,保持香港作為國際和區域航空中心的地位,以及方便履行國際民航組織區域空中導航程序所定的職責,民航處繼續積極參與國際民航組織的活動,包括會議、座談會及研討會等。年內,民航處代表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成員身分,共出席了四次只限國家參加的國際民航組織會議,另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了34次並非僅限國家出席的國際民航組織會議。以上38次會議的詳情載於附錄。此外,本處與國際民航組織往來的函件共有374份,主要就民航技術事宜提供意見及資料。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亞太經合組織)的活動

民航處繼續以「中國香港」的名義,支持亞太經合組織的民航活動和措施。年內,本處就亞太經合組織的28項要求,提供民航技術事宜的意見及資料。

小型無人機

為把握無人機的巨大應用潛力,同時保障航空和公眾安全,政府在《民航條例》(第 448 章)下訂立附屬法例《小型無人機令》,為小型無人機設立具前瞻性的規管框架。新法例已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生效,以風險為本的模式規管小型無人機的操作,按照小型無人機的重量和不同的操作風險水平,設立相應規管要求,包括小型無人機的註冊和標籤、遙控駕駛員的註冊、培訓和考核、設備、操作規定及保險等。條文設有六個月寬限期,以便公眾熟悉新規定並為符合規定作好準備。該寬限期已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結束。

為有助實施相關安排,民航處於二零二二年五月正式推出小型無人機電子平台「SUA一站通」。該平台操作簡易,市民可經流動應用程式或互聯網網站登入,以進行註冊、提交申請和獲取安全資訊(包括通過無人機飛行圖閱覽當前生效的限制飛行區、安全規定文件和指引),以及接收最新的安全資訊通知。民航處同時亦透過不同方式繼續宣傳及教育工作,包括在民航處網站刊載安全資料和指引、派發安全單張、在電視和電台廣播安全信息、與警方進行聯合宣傳活動,以及定期與小型無人機模型飛機協會和製造商溝通,以提高相關界別、機構和市民對操作小型無人機的安全意識。

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民航處已處理超過18 000宗遙控駕駛員註冊申請及超過22 000宗小型無人機註冊申請。民航處處長亦發出了57張進階操作許可予小型無人機營運人。超過1 600名學員已完成「進階訓練機構計劃」下的訓練,以獲取「進階等級」進行涉及較高風險的操作。

安全策略辦公室

安全策略辦公室負責協調本處實施航空安全管理的措施及規定,包括推展航空安全方案和採用持續監察方法的工作,並促進有效的安全管理。

持續監察方法的落實工作

根據國際民航組織採用的持續監察方法,各締約國及民航當局須向該組織提供資料,以便國際民航組織持續評估有關當局監督航空安全的能力,以保障全球航空安全。

年內,民航處繼續以協調方式與持份者積極實施持續監察方法,包括制定行動計劃及相關工作、向國際民航組織提供最新資料,以及定期檢視持續監察方法的文件。

國際民航組織國家安全方案的實施

年內,民航處繼續推行《香港航空安全方案》,並根據國際民航組織的最新安全管理標準和指引,檢討和更新有關方案。

國際民航組織發布了二零二三至二五年《全球航空安全計劃》,以優化全球持續改進航空安全的路線圖。為支持該項安全計劃,民航處加入國際民航組織的專責工作小組,協助編制二零二三至二五年《亞太地區航空安全計劃》,為加強亞太地區的安全監督和降低安全風險制定策略。

民航處處長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當選國際民航組織亞太地區區域航空安全小組(區域航空安全小組)主席,任期三年。區域航空安全小組現有41個國家行政區成員,旨在訂定和推行亞太地區航空安全管理績效指標框架,並提供推廣安全措施的地區平台。年內,民航處繼續支援區域航空安全小組的各項地區安全策略,包括與區內伙伴共同推動航空安全和交流實施航空安全方案的經驗,並聚焦制訂便利業界的安排和研訂支援航空運輸疫後穩健復蘇的措施。

民航處會不斷定期檢視和優化現行航空安全監督制度,並推行相關的全球航空安全策略和安全管理規定,持續改進航空安全的規管工作。

航空交通管理標準組

航空交通管理標準組(空管標準組)負責確保本港提供的空中導航服務達到並維持在所訂的高水平安全標準。

安全監督工作

空管標準組定期對航空交通管理部和航空交通工程服務部進行審計和安全檢查。年內,共進行28次審計和安全檢査。

安全檢查的範圍包括航空交通管理與通訊、導航和監察服務的運作、程序、培訓和考試,安全管理系統的應用,空管設備系統,安全事故調查,設備維修保養的安排,內部審核,以及安全建議的跟進行動。

空管標準組其中一項職責是聯同航空交通管理部的調查人員,就所有空管事故展開初步調查,以確定事故的類別和嚴重程度,然後再按既定指引,決定調查的形式。年內,空管標準組已進行空管事故的安全覆檢。

空管標準組亦透過空中導航服務標準協調會議和航空交通安全評核委員會,與飛行標準及適航部、本地主要航空公司和政府飛行服務隊等空中導航服務提供單位和其他持份者的安全人員合作,定期檢討安全事故、安全管理系統的應用和提供安全空中導航服務的事宜,推動持續發展,精益求精。

文件編製

空管標準組定期覆檢和修訂現有的規管文件,確保內容準確有效和適時更新。年內,空管標準組發出兩份《空中導航服務資料通告》。

空管人員執照

根據《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 1的標準和《1995年飛航(香港)令》的規定,空管標準組共發出109份首次簽發的空管主任執照、空管級別執照和證書,另續發241份空管級別執照和證書。

安全推廣工作

為推廣安全信息,空管標準組為空中導航服務提供者和維修服務承辦商的職員,定期舉辦安全文化及安全管理系統的簡報會和發布安全推廣資訊,以鞏固安全監督和安全管理的概念。此外,空管標準組定期於本處內聯網上載規管資訊和安全管理資料,方便所有空中導航服務人員查閱。

培訓及發展

航班事務及安全管理部提供支援以制定民航處的培訓政策,並就批准部門培訓計劃的事宜作出建議。另外,本部定期聯絡各分部的培訓統籌人員,協助舉辦為整個部門而設的培訓活動。

知識管理活動

為進一步推動民航處的持續學習文化,本部籌辦知識管理活動,包括舉行最新航空發展或趨勢講座和拜訪航空業界主要持份者等。

航空教育徑

航空教育徑(教育徑)為公眾提供一個增進航空知識的寶貴渠道,以了解民航處各分部的功能和職責、香港民用航空的發展歷程、正在建造的三跑道系統,以及航空安全的重要性等。

教育徑在年內開放予公眾參觀。隨着新冠疫情放緩和社交距離措施逐步放寬,導賞團活動由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開始復辦。年內,參觀教育徑的人數約有2 500人,而導賞團參加者以本地學生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