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安全標準

機場安全標準

機場安全標準部負責監管機場安全、航空保安、障礙物管制和空運危險品安全的工作。本部也負責促進直升機場及跨境直升機服務的發展,監察直升機場的運作安全和保安水平,評核和監察香港國際機場雙跑道系統與臨時雙跑道系統的發展和運作,以及三跑道系統擴建工程的相關發展項目,並肩負協調機場簡化手續的任務。

機場安全

簽發機場牌照

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獲民航處簽發機場牌照,以營運香港國際機場。機場安全標準部負責對機管局進行安全監督,確保該局的表現符合機場牌照發牌規定。

本部在年內進行13次審計和130次巡查,範圍包括飛行區內的臨時和定期維修工程、飛行區路面狀況、目視助航設備、飛機運作所需的其他設施、安全管理系統的實施情況、緊急應變計劃、機場救援和消防服務、由機管局和地勤服務公司為飛機提供的地面支援服務、機場運作的科技應用,以及飛行區擴建和優化項目。本部亦參與機管局對機場特許經營公司進行的審計,並監察飛機地面事故的調查工作,確保機管局有效監督各機場特許經營公司的安全表現,以及負責機構已採取適當修正措施,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隨着航空交通復常,預期新聘機場營運人員數目將會增加,本部會與機管局保持緊密聯繫,以監察各機場特許經營公司為該等人員提供的安全培訓,以期提高營運人員的安全意識。

年內,機管局在飛行區推行數項大型維修計劃。滑行道重鋪工程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的工程於二零一九年十月展開,已於二零二一年八月完成,而第二階段的工程亦已於二零二一年十月動工,預計於二零二三年第四季完成。此外,為提升飛行區地面燈的耐用程度,機管局正把飛行區地面燈逐步更換為發光二極管燈,工程於二零一九年一月開始,預計於二零二七年第四季竣工。另外,西貨運停機坪發展計劃已踏入最後階段,一條滑行支道已於二零二二年六月升級至可容納基準代字為F的飛機,而餘下九個停機位的升級或重新配置工程亦將於二零二三年第二季完成。

為配合在香港國際機場實施臨時雙跑道系統和三跑道系統,本部對被獲編配為北跑道的第三跑道及相關滑行道進行一系列的評核及巡查,以確保其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國際民航組織)的標準和建議措施,以及機場牌照發牌規定。機管局於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獲發涵蓋北跑道及其相關滑行道的機場牌照。

香港國際機場完成了一系列飛行區改建工程,為雙跑道系統過渡至臨時雙跑道系統作好準備後,由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起安排航班於北跑道熟習運作,而中跑道亦隨即關閉作重新配置。經過四個月的熟習運作後,北跑道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正式啓用。本部會繼續配合三跑道系統的相關準備工作,並適時向機管局提供監管建議,以確保香港機場的運作符合機場牌照的要求。

為測試緊急應變程序並加強機場營運者與各個相關應變單位處理飛機意外的協調能力,機管局於年內舉行多次緊急應變演習。在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獲簽發涵蓋北跑道運作的機場牌照前,機管局於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進行了北跑道的首次飛機意外救援演習。是次演習模擬一架空中巴士A320neo型客機在降落時遇上強風,右舷引擎與跑道發生碰撞,導致航機起火。機管局、相關政府部門和航空公司等應變單位均參與演習,以熟習在北跑道處理飛機意外的緊急應變程序。從籌備至正式演習,本部一直監察各階段的進展,並向機管局和相關應變單位提供監管建議,以優化緊急程序和提高應變能力。

本部持續密切監察機管局的機場安全管理工作,確保符合國際民航組織的標準和建議措施。年内,機管局持續更新風險評估記錄系統,以記錄因機場運作環境轉變(包括過渡至臨時雙跑道系統運作)而衍生的風險。本部就上述工作向機管局提供監管建議。

為支持香港國際機場發展成為智能機場,本部與機管局緊密聯繫,就機場運作的科技應用制定了全面的測試和試行計劃。無人駕駛拖車已成功試行,並自二零二二年十月起推擴至於貨運停機坪與西貨運停機坪之間實際運作。機管局亦就遙控飛機牽引車進行了應用概念驗證,並於二零二三年二月開始在機場試行。年內,首輛無人駕駛巴士圓滿完成測試和分階段試行,接載機場營運人員往返一號客運大樓中場客運廊與飛行區中場運作及維修大樓。本部仔細檢查上述各項測試和試行,並向機管局提供監管建議,以確保機場運作安全和高效。

安全監察

直升機場的運作和發展

本部繼續監察直升機場的運作安全,就本地直升機場的規劃和設計提供監管建議。本部亦負責促進來往大灣區與香港的跨境直升機服務發展。

本部聯同所屬政策局一直與內地當局聯繫,推動跨境商用直升機服務的發展,以期擴展直升機往來香港與廣東省城市的服務。

政府飛行服務隊在前啟德機場跑道末端興建啟德分部的建築工程於年內完成。本部聯同政府飛行服務隊進行了實地巡查,確保直升機場設施符合適用的國際標準,並就直升機場的安全運作提供監管建議。考慮到日後可在同一場地提供跨境商用直升機服務,本部會繼續就其啟德分部的運作與政府飛行服務隊保持聯繫。

管制障礙物

民航處制定機場高度限制,以保障飛機航道及無線電導航儀器不受障礙物影響。本部審核多項建築和發展計劃及可行性研究,並提供監管建議,確保各個項目均符合現時臨時雙跑道系統及未來三跑道系統的機場高度限制和其他航空安全規定。年內經審核的大型發展項目和研究,在機場範圍以外的包括「機場城市」發展策略及其相關計劃,即航天走廊和航天城發展項目,以及位於過路灣的高端物流中心;在機場範圍內的則有天際走廊發展項目。至於機管局籌劃的三跑道系統擴建項目,本部就擴建後的機場高度限制和相關海上限制區,提供監管建議,確保飛機航道安全。

擴建機場成為三跑道系統的工程陸續進行,包括於機場周邊水域進行的填海工程和在填海土地上推展的建造工程,承建商須調派大量工作船及機械到靠近機場的位置施工。本部繼續要求機管局及其工程項目顧問和承建商使用船舶機械高度監測系統,監測在機場附近填海及工地位置工作的船隻機械的最高高度,確保承建商遵守機場高度限制的規定。在本部審批高身船隻及機械臨時豁免遵守機場高度限制的申請時,這項安排尤其重要。本部密切監察承建商在遵守機場高度限制方面的表現,並視乎需要要求承建商提交和實施改善措施。本部亦不時與機管局的工程項目顧問和承建商會面,就建築方法以至建築工具等提供監管建議,以確保承建商遵守機場高度限制的規定。

年內,本部就香港境內進行的建築工程及機場島附近的海事運作,共批准358宗臨時豁免遵守機場高度限制的申請,當中291宗涉及擴建機場成為三跑道系統的填海及陸上工程,其餘67宗屬其他工程項目或一次性的工程。

本部得到海事處通力協助,繼續盡力防止船隻駛進機場島附近的海上限制區,以免航機和無線電導航儀器運作受到干擾。年內,海事處針對非法闖入限制區的事件,共提出26次檢控。

本部亦與機管局和其他政府部門緊密協作,為三跑道系統制定機場高度限制及機場附近水域的航行管制,以確保將來的三跑道系統安全運作。相關法例修訂已於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刊憲,並於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生效。

禁止使用會危害飛機航行的燈光

為確保航空安全不受威脅,本部不斷監察各類激光、探射燈和煙花表演,例如「幻彩詠香江」燈光匯演,以及大廈外牆的燈光,尤其是附帶照明的廣告招牌,並提供監管建議。

一般飛行活動

本部繼續規管滑翔傘、風箏、非動力驅動的模型飛機等康樂飛行活動,確保這些活動在符合飛行安全規例的情況下進行,不會影響民航飛機的運作。

運載危險品

本部的危險品事務組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和本地法例的規定,監管空運危險品。危險品事務組設立一套危險品許可證制度,航空公司若能符合所有相關的安全規定,可獲發運載危險品進出或飛越香港的許可證。年內,危險品事務組共處理25宗新的危險品許可證申請及65宗許可證續期申請。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底,共有158家航空公司獲發許可證。此外,危險品事務組批准50家機構為航空公司、航空保安服務營運商、空運貨站、貨運代理人和付運人開辦危險品培訓課程。該組人員定期和突擊巡查航空公司、空運貨站、貨運代理人、付運人和培訓機構,確保他們遵從空運危險品的安全規定。如巡查期間發現未合乎規定的情況,該組會要求相關公司提交和實施令民航處滿意的修正行動計劃,以防止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發布安全規定

為加強業界及公眾對空運危險品安全規定的認識,危險品事務組於年內持續透過多個途徑宣傳安全規定,包括發放通告和海報,檢視和更新民航處網頁,在回覆查詢時加以推廣空運危險品的安全規定,以及不時提醒業界遵從相關規定。此外,該組在年內向空運物流業界發出三份危險品通告,分別載列有關能力為本的危險品培訓及評核簡介、開辦能力為本危險品培訓課程的申請事宜,以及經民航處批准的危險品培訓課程資訊。

法例

為確保本地兩套規管空運危險品的法例符合國際民航組織《危險品安全空運技術指令》的最新規定,危險品事務組於年內展開相關修例工作,並獲空運物流業界支持。有關法例修訂主要是更新空運危險品的一些技術規定,包括某些危險品的分類、包裝、標記和標籤,並擬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起開始生效。

危險品事故

年內發生的危險品事故,主要涉及未經申報的空運危險品。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危險品事務組會調查所有事故,如發現有公司違反危險品法例,民航處會採取檢控行動。民航處繼續與空運物流業界緊密合作,實施優化管制、監督和巡查措施,以加強監管未經申報及錯誤申報危險品事故的工作。危險品事務組亦向香港空運物流業界及其他航空當局發布具參考價值的危險品事故資訊。

航空保安

對機場各個營運者的保安監察

本部通過審計和檢查,確保機管局和香港國際機場各個營運者,包括租戶禁區營運者、航空公司,以及航機膳食和物品供應商,符合《香港航空保安計劃》的規定。

機場發展項目

年內,本部根據《航空保安條例》處理六宗有關香港國際機場禁區指定的提案,所涉項目包括北跑道及相關滑行道、敦豪中亞區樞紐中心擴建工程、一號客運大樓東大堂與海天客運碼頭保安檢查大堂的擴建工程、中跑道及相關滑行道的重新配置、飛行區地面維修大樓的重新配置和興建通往三跑道系統西面工地的陸側道路,以及香港商用航空中心的擴建項目。本部人員為該等項目進行實地評核,確保重新指定的機場禁區有足夠的保安管制措施。此外,本部跟機管局緊密合作,力求各項工作和項目均符合航空保安規定,當中包括三跑道系統的相關項目、連接一號客運大樓與一號客運大樓衞星客運廊的天際走廊、應用設有影像分析裝備的無人駕駛車輛協助進行禁區邊界的保安巡邏工作,以及機場其他設施的發展項目。

為強化香港國際機場作為國際航空貨運樞紐的地位,機管局積極發展香港國際機場與大灣區其他城市之間的海空貨物聯運。在先導計劃下,機管局於東莞和香港國際機場分別設立「香港國際機場物流園」和「空側海空聯運貨運碼頭」,使內地出口的空運貨物可預先於香港國際機場物流園完成安檢、裝板和貨物接收程序,以船隻運抵香港國際機場的空側海空聯運貨運碼頭後,直接裝上離港航班。在制定及落實先導計劃的過程中,本部一直與機管局保持緊密聯繫,並就航空保安的規定提供監管建議。有意參加先導計劃的管制代理人、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貨運站營運者及航空公司在符合航空保安的規定後,自二零二二年第四季起已獲准於香港國際機場物流園營運及提供完整的出口空運貨物處理服務。

先導計劃一直運作順利,機管局的目標是在二零二五年或之前將計劃移師香港國際機場的永久設施。本部會繼續與機管局保持緊密聯繫,並就適用於永久設施的航空保安規定提供監管建議。

空運貨物保安

根據管制代理人制度,每名向民航處登記成為管制代理人的貨運代理,均須為空運貨物實施保安管制措施。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處的登記冊上有超過1 400名管制代理人。本部繼續透過定期檢查,監察已登記的管制代理人遵守管制代理人制度各項規定的情況。如發現任何未符合規定的地方,會要求他們提交和採取改善措施。

本部於年內繼續實施「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計劃」,容許空運貨物在機場以外的地點進行安檢。這項措施不但提升香港處理出口空運貨物的整體安檢能力,亦加強空運貨物保安,達至出口空運貨物百分百安檢。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處的登記冊上共有超過150 所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

便利措施

本部透過香港航空運輸簡化手續委員會,繼續監察機場實施《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9所訂標準和建議措施的情況,並與相關政府部門、機構和其他組織的高級管理人員從策略層面協調簡化手續工作。委員會於二零二二年八月會面,商討國際民航組織就預防2019冠狀病毒病的最新指引和促進疫情後航空運輸服務有序復蘇所需的協調工作。此外,本部按《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9的規定,為香港註冊航空公司的機組人員發出空勤人員證書,以便他們執行飛行職務。年內,本部共發出了1 339張空勤人員證書。

國際事務

本部與海外航空保安當局保持溝通,共同分享保安措施的良好作業資訊,以加強香港的航空保安。本部亦參與國際會議及計劃,密切留意與保安和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相關措施的最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