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事务及安全管理部负责多项工作,包括监察航空公司遵守双边航空运输安排的情况;就本地航空公司的空运牌照申请及民航运输谈判向有关当局提供资料;为航空公司及其他飞机营运商提供航班协调和时刻分配服务;制定和执行飞机噪音消减措施;制定和实施航空安全管理政策,以促进航空系统安全和提升安全水平;以及监管香港的空中导航服务。本部亦负责处理有关民航的立法事宜、监管小型无人机的操作、向国际组织提供航空交通统计数字,以及协调民航处专业职系人员培训政策的制定工作。
航空业于二零二二至二三年度继续受到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影响,但随着旅游限制于二零二二年年底放宽后,本港航空客运服务有复苏迹象。本年度内的客运量录得1 236万人次,较去年上升773%,大概相当于疫情前客运量的17%,并在二零二三年三月进一步回复到约为疫情前的43%。在货运服务方面,受环球经济不明朗等因素影响,全球货运需求转弱,本港航空货运量按年下跌16%至411万公吨。此外,飞机升降量按年上升12%至161 180架次,达至疫情前水平的38%;在二零二三年三月,飞机升降量录得20 133架次,大约相当于疫情前水平的55%。在本年度内,提供直接航班服务往来香港的航空公司有122家,服务网络涵盖153个城市/机场。
有见航空业界受到疫情影响仍未全面复苏,本部继续采取积极措施,支援业界营运,尤其是加快处理航空公司的航班申请。年内,本部处理和审批了约13 000宗额外货运航班和包机申请。为巩固香港国际航空枢纽的地位,本部一直与业界紧密合作,携手应对未来的挑战。
本地航空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底的服务情况在下文概述。
国泰航空有限公司营办的直接航班服务遍及全球76个目的地,包括南京、温州和西安等新增航点。
香港华民航空有限公司营办直接货运航班服务,往来亚洲区14个目的地。
香港航空有限公司营办直接航班服务,往来15个目的地。
香港快运航空有限公司营办直接客运航班服务,往来16个目的地。
香港货运航空有限公司营办直接货运航班服务,往来14个目的地,包括一个新增航点悉尼。
新的本地航空公司大湾区航空有限公司营办直接客运航班服务,往来曼谷、首尔、东京和台北四个目的地的。
直升机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继续在本地提供客运包机和空中作业服务。
空中快线直升机有限公司曾因港澳客轮码头的旅客清关服务暂停而于二零二零年二月至二零二三年一月期间暂停服务,之后已获批准复办香港与澳门之间的不定期客运航班服务。
年内有七家非本港航空公司开办前往香港的新定期客运航班,分别是浙江长龙航空在二零二二年六月开办来往杭州的航班、越竹航空在二零二二年十月开办来往岘港的航班、海南航空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开办来往海口的航班、北京首都航空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开办来往青岛的航班、河北航空和祥鹏航空在二零二三年一月分别开办来往贵阳和昆明的航班,以及江西航空在二零二三年二月开办来往南昌的航班。
定期货运服务方面,年内共有五家非本港航空公司开办新服务,包括Evelop Airlines和DHL Air在二零二二年五月分别开办来往马德里和诺丁汉的航班、CMA CGM Air Cargo在二零二二年九月开办来往巴黎的航班,以及European Air Transport Leipzig和Salam Air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分别开办来往莱比锡和马斯喀特的航班。
另外,共有七家航空公司停办往来香港的定期航班服务,分别为孟加拉航空(二零二二年四月)、Aerovias de Mexico, S.A. de C.V.(二零二二年五月)、FITS Aviation(二零二二年六月)、金鹏航空和柬埔寨航空(二零二二年七月)、西部航空(二零二三年一月)和乌鲁木齐航空(二零二三年三月)。
年内,民航处共签发137张经营许可证,供航空公司营办往来香港的定期航班服务,并处理大约10 600宗更改定期航班服务申请,另签发2 596张经营香港境内和往来香港包机服务的许可证。
年内,民航处共处理402宗修订往来香港定期客货运航班服务的运价申请。
此外,香港继续实施有时限的安排,准许航空公司按照民航处的现行机制向由香港出发的货运航班收取货运燃油附加费,直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为止。
根据《空运(航空服务牌照)规例》(第448A章),任何人如欲使用在香港注册的飞机,营办定期航班运载乘客、邮件或货物,必须向空运牌照局申请营运牌照。
年内,民航处就五宗牌照续期申请,向空运牌照局提供与航班事务相关的资料和统计数字。
按照《全球机场时刻准则》,民航处的香港机场航班协调办公室以公平、中立、高透明度的方式分配机场航班时刻,确保现有的机场基础设施得以善用。
年内,业界对航班时刻的需求仍然受到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经办公室协调航班后,在香港国际机场运作的航空公司及其他飞机营运商获分配的航班时刻共162 701个,较去年上升10.5%,达至疫情前水平的42.5%。
根据上述《全球机场时刻准则》,航空公司通常在航季内使用获分配航班时刻的比率至少须达八成,才能在来年的相同航季保留该等航班时刻。
为减轻疫情对航空运输业的影响,民航处于二零二二年八月通知航空公司,由二零一九年八月起实施的航班时刻八成使用规则豁免安排,再延长至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二零二二年冬季。如季内取消的航班合乎豁免条件,在计算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来年相应季度可享航班时刻时,均会被视为已营运的航班。航空业于二零二二年年底开始疫后复苏。为了让航空公司更加灵活地管理资源,并协助香港国际机场井然有序地恢复航空交通,民航处调整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二零二三年夏季航班时刻使用规则的豁免条件,使季内航班时刻使用率要求下调至六成,而非维持在《全球机场时刻准则》所要求的八成。
民航处一向关注飞机升降运作对社区可能构成的噪音影响,并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航组织)的指引,推行了多项飞机噪音消减措施。本处使用电脑化飞机噪音及航迹监察系统(监察系统),监察各项噪音消减措施的实施情况和各地区的飞机噪音水平。该监察系统的多个户外噪音监察站(监察站)分布于全港的关键位置,监察和记录飞机进出香港国际机场的噪音数据,并利用电脑系统把该等数据与民航处雷达系统所侦测到的实际飞机航迹进行综合分析。因应北跑道自二零二二年七月开始运作,本处已扩大监察系统的覆盖范围,在北跑道航道附近具代表性的位置增设监察站。
除推行消减飞机噪音的运作程序外,自二零零二年起,民航处已禁止不符合相关飞机噪音标准的飞机在香港升降。为进一步减轻飞机噪音对居民的影响,由二零一九年三月底开始,未能符合《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6第一卷第二部分第四章所载的噪音标准或同等标准的飞机,亦不得于晚上十时至翌日早上七时在香港升降。民航处会不时检讨有关安排,并密切留意国际民航组织、国际航空业界及香港国际机场运作的最新发展,按需要考虑加强有关要求。
年内,本处共处理655宗飞机噪音投诉,并已详细调查每宗个案和向投诉人解释调查结果。为加深社区对各项噪音消减措施和噪音监察工作的认识,本处与各区区议会保持紧密联系。
为遵行《基本法》的规定,保持香港作为国际和区域航空中心的地位,以及方便履行国际民航组织区域空中导航程序所定的职责,民航处继续积极参与国际民航组织的活动,包括会议、座谈会及研讨会等。年内,民航处代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成员身分,共出席了四次只限国家参加的国际民航组织会议,另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了34次并非仅限国家出席的国际民航组织会议。以上38次会议的详情载于附录。此外,本处与国际民航组织往来的函件共有374份,主要就民航技术事宜提供意见及资料。
民航处继续以「中国香港」的名义,支持亚太经合组织的民航活动和措施。年内,本处就亚太经合组织的28项要求,提供民航技术事宜的意见及资料。
为把握无人机的巨大应用潜力,同时保障航空和公众安全,政府在《民航条例》(第 448 章)下订立附属法例《小型无人机令》,为小型无人机设立具前瞻性的规管框架。新法例已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生效,以风险为本的模式规管小型无人机的操作,按照小型无人机的重量和不同的操作风险水平,设立相应规管要求,包括小型无人机的注册和标签、遥控驾驶员的注册、培训和考核、设备、操作规定及保险等。条文设有六个月宽限期,以便公众熟悉新规定并为符合规定作好准备。该宽限期已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结束。
为有助实施相关安排,民航处于二零二二年五月正式推出小型无人机电子平台「SUA一站通」。该平台操作简易,市民可经流动应用程式或互联网网站登入,以进行注册、提交申请和获取安全资讯(包括通过无人机飞行图阅览当前生效的限制飞行区、安全规定文件和指引),以及接收最新的安全资讯通知。民航处同时亦透过不同方式继续宣传及教育工作,包括在民航处网站刊载安全资料和指引、派发安全单张、在电视和电台广播安全信息、与警方进行联合宣传活动,以及定期与小型无人机/模型飞机协会和制造商沟通,以提高相关界别、机构和市民对操作小型无人机的安全意识。
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民航处已处理超过18 000宗遥控驾驶员注册申请及超过22 000宗小型无人机注册申请。民航处处长亦发出了57张进阶操作许可予小型无人机营运人。超过1 600名学员已完成「进阶训练机构计划」下的训练,以获取「进阶等级」进行涉及较高风险的操作。
安全策略办公室负责协调本处实施航空安全管理的措施及规定,包括推展航空安全方案和采用持续监察方法的工作,并促进有效的安全管理。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采用的持续监察方法,各缔约国及民航当局须向该组织提供资料,以便国际民航组织持续评估有关当局监督航空安全的能力,以保障全球航空安全。
年内,民航处继续以协调方式与持份者积极实施持续监察方法,包括制定行动计划及相关工作、向国际民航组织提供最新资料,以及定期检视持续监察方法的文件。
年内,民航处继续推行《香港航空安全方案》,并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最新安全管理标准和指引,检讨和更新有关方案。
国际民航组织发布了二零二三至二五年《全球航空安全计划》,以优化全球持续改进航空安全的路线图。为支持该项安全计划,民航处加入国际民航组织的专责工作小组,协助编制二零二三至二五年《亚太地区航空安全计划》,为加强亚太地区的安全监督和降低安全风险制定策略。
民航处处长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当选国际民航组织亚太地区区域航空安全小组(区域航空安全小组)主席,任期三年。区域航空安全小组现有41个国家/行政区成员,旨在订定和推行亚太地区航空安全管理绩效指标框架,并提供推广安全措施的地区平台。年内,民航处继续支援区域航空安全小组的各项地区安全策略,包括与区内伙伴共同推动航空安全和交流实施航空安全方案的经验,并聚焦制订便利业界的安排和研订支援航空运输疫后稳健复苏的措施。
民航处会不断定期检视和优化现行航空安全监督制度,并推行相关的全球航空安全策略和安全管理规定,持续改进航空安全的规管工作。
航空交通管理标准组(空管标准组)负责确保本港提供的空中导航服务达到并维持在所订的高水平安全标准。
空管标准组定期对航空交通管理部和航空交通工程服务部进行审计和安全检查。年内,共进行28次审计和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航空交通管理与通讯、导航和监察服务的运作、程序、培训和考试,安全管理系统的应用,空管设备/系统,安全事故调查,设备维修保养的安排,内部审核,以及安全建议的跟进行动。
空管标准组其中一项职责是联同航空交通管理部的调查人员,就所有空管事故展开初步调查,以确定事故的类别和严重程度,然后再按既定指引,决定调查的形式。年内,空管标准组已进行空管事故的安全覆检。
空管标准组亦透过空中导航服务标准协调会议和航空交通安全评核委员会,与飞行标准及适航部、本地主要航空公司和政府飞行服务队等空中导航服务提供单位和其他持份者的安全人员合作,定期检讨安全事故、安全管理系统的应用和提供安全空中导航服务的事宜,推动持续发展,精益求精。
空管标准组定期覆检和修订现有的规管文件,确保内容准确有效和适时更新。年内,空管标准组发出两份《空中导航服务资料通告》。
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 1的标准和《1995年飞航(香港)令》的规定,空管标准组共发出109份首次签发的空管主任执照、空管级别执照和证书,另续发241份空管级别执照和证书。
为推广安全信息,空管标准组为空中导航服务提供者和维修服务承办商的职员,定期举办安全文化及安全管理系统的简报会和发布安全推广资讯,以巩固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的概念。此外,空管标准组定期于本处内联网上载规管资讯和安全管理资料,方便所有空中导航服务人员查阅。
航班事务及安全管理部提供支援以制定民航处的培训政策,并就批准部门培训计划的事宜作出建议。另外,本部定期联络各分部的培训统筹人员,协助举办为整个部门而设的培训活动。
为进一步推动民航处的持续学习文化,本部筹办知识管理活动,包括举行最新航空发展或趋势讲座和拜访航空业界主要持份者等。
航空教育径(教育径)为公众提供一个增进航空知识的宝贵渠道,以了解民航处各分部的功能和职责、香港民用航空的发展历程、正在建造的三跑道系统,以及航空安全的重要性等。
教育径在年内开放予公众参观。随着新冠疫情放缓和社交距离措施逐步放宽,导赏团活动由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开始复办。年内,参观教育径的人数约有2 500人,而导赏团参加者以本地学生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