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安全标准

机场安全标准

机场安全标准部负责监管机场安全、航空保安、障碍物管制和空运危险品安全的工作。本部也负责促进直升机场及跨境直升机服务的发展,监察直升机场的运作安全和保安水平,评核和监察香港国际机场双跑道系统与临时双跑道系统的发展和运作,以及三跑道系统扩建工程的相关发展项目,并肩负协调机场简化手续的任务。

机场安全

签发机场牌照

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获民航处签发机场牌照,以营运香港国际机场。机场安全标准部负责对机管局进行安全监督,确保该局的表现符合机场牌照发牌规定。

本部在年内进行13次审计和130次巡查,范围包括飞行区内的临时和定期维修工程、飞行区路面状况、目视助航设备、飞机运作所需的其他设施、安全管理系统的实施情况、紧急应变计划、机场救援和消防服务、由机管局和地勤服务公司为飞机提供的地面支援服务、机场运作的科技应用,以及飞行区扩建和优化项目。本部亦参与机管局对机场特许经营公司进行的审计,并监察飞机地面事故的调查工作,确保机管局有效监督各机场特许经营公司的安全表现,以及负责机构已采取适当修正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随着航空交通复常,预期新聘机场营运人员数目将会增加,本部会与机管局保持紧密联系,以监察各机场特许经营公司为该等人员提供的安全培训,以期提高营运人员的安全意识。

年内,机管局在飞行区推行数项大型维修计划。滑行道重铺工程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工程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展开,已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完成,而第二阶段的工程亦已于二零二一年十月动工,预计于二零二三年第四季完成。此外,为提升飞行区地面灯的耐用程度,机管局正把飞行区地面灯逐步更换为发光二极管灯,工程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开始,预计于二零二七年第四季竣工。另外,西货运停机坪发展计划已踏入最后阶段,一条滑行支道已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升级至可容纳基准代字为F的飞机,而余下九个停机位的升级或重新配置工程亦将于二零二三年第二季完成。

为配合在香港国际机场实施临时双跑道系统和三跑道系统,本部对被获编配为北跑道的第三跑道及相关滑行道进行一系列的评核及巡查,以确保其符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和建议措施,以及机场牌照发牌规定。机管局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获发涵盖北跑道及其相关滑行道的机场牌照。

香港国际机场完成了一系列飞行区改建工程,为双跑道系统过渡至临时双跑道系统作好准备后,由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起安排航班于北跑道熟习运作,而中跑道亦随即关闭作重新配置。经过四个月的熟习运作后,北跑道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正式启用。本部会继续配合三跑道系统的相关准备工作,并适时向机管局提供监管建议,以确保香港机场的运作符合机场牌照的要求。

为测试紧急应变程序并加强机场营运者与各个相关应变单位处理飞机意外的协调能力,机管局于年内举行多次紧急应变演习。在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获签发涵盖北跑道运作的机场牌照前,机管局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进行了北跑道的首次飞机意外救援演习。是次演习模拟一架空中巴士A320neo型客机在降落时遇上强风,右舷引擎与跑道发生碰撞,导致航机起火。机管局、相关政府部门和航空公司等应变单位均参与演习,以熟习在北跑道处理飞机意外的紧急应变程序。从筹备至正式演习,本部一直监察各阶段的进展,并向机管局和相关应变单位提供监管建议,以优化紧急程序和提高应变能力。

本部持续密切监察机管局的机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符合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和建议措施。年内,机管局持续更新风险评估记录系统,以记录因机场运作环境转变(包括过渡至临时双跑道系统运作)而衍生的风险。本部就上述工作向机管局提供监管建议。

为支持香港国际机场发展成为智能机场,本部与机管局紧密联系,就机场运作的科技应用制定了全面的测试和试行计划。无人驾驶拖车已成功试行,并自二零二二年十月起推扩至于货运停机坪与西货运停机坪之间实际运作。机管局亦就遥控飞机牵引车进行了应用概念验证,并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开始在机场试行。年内,首辆无人驾驶巴士圆满完成测试和分阶段试行,接载机场营运人员往返一号客运大楼中场客运廊与飞行区中场运作及维修大楼。本部仔细检查上述各项测试和试行,并向机管局提供监管建议,以确保机场运作安全和高效。

安全监察

直升机场的运作和发展

本部继续监察直升机场的运作安全,就本地直升机场的规划和设计提供监管建议。本部亦负责促进来往大湾区与香港的跨境直升机服务发展。

本部联同所属政策局一直与内地当局联系,推动跨境商用直升机服务的发展,以期扩展直升机往来香港与广东省城市的服务。

政府飞行服务队在前启德机场跑道末端兴建启德分部的建筑工程于年内完成。本部联同政府飞行服务队进行了实地巡查,确保直升机场设施符合适用的国际标准,并就直升机场的安全运作提供监管建议。考虑到日后可在同一场地提供跨境商用直升机服务,本部会继续就其启德分部的运作与政府飞行服务队保持联系。

管制障碍物

民航处制定机场高度限制,以保障飞机航道及无线电导航仪器不受障碍物影响。本部审核多项建筑和发展计划及可行性研究,并提供监管建议,确保各个项目均符合现时临时双跑道系统及未来三跑道系统的机场高度限制和其他航空安全规定。年内经审核的大型发展项目和研究,在机场范围以外的包括「机场城市」发展策略及其相关计划,即航天走廊和航天城发展项目,以及位于过路湾的高端物流中心;在机场范围内的则有天际走廊发展项目。至于机管局筹划的三跑道系统扩建项目,本部就扩建后的机场高度限制和相关海上限制区,提供监管建议,确保飞机航道安全。

扩建机场成为三跑道系统的工程陆续进行,包括于机场周边水域进行的填海工程和在填海土地上推展的建造工程,承建商须调派大量工作船及机械到靠近机场的位置施工。本部继续要求机管局及其工程项目顾问和承建商使用船舶机械高度监测系统,监测在机场附近填海及工地位置工作的船只机械的最高高度,确保承建商遵守机场高度限制的规定。在本部审批高身船只及机械临时豁免遵守机场高度限制的申请时,这项安排尤其重要。本部密切监察承建商在遵守机场高度限制方面的表现,并视乎需要要求承建商提交和实施改善措施。本部亦不时与机管局的工程项目顾问和承建商会面,就建筑方法以至建筑工具等提供监管建议,以确保承建商遵守机场高度限制的规定。

年内,本部就香港境内进行的建筑工程及机场岛附近的海事运作,共批准358宗临时豁免遵守机场高度限制的申请,当中291宗涉及扩建机场成为三跑道系统的填海及陆上工程,其余67宗属其他工程项目或一次性的工程。

本部得到海事处通力协助,继续尽力防止船只驶进机场岛附近的海上限制区,以免航机和无线电导航仪器运作受到干扰。年内,海事处针对非法闯入限制区的事件,共提出26次检控。

本部亦与机管局和其他政府部门紧密协作,为三跑道系统制定机场高度限制及机场附近水域的航行管制,以确保将来的三跑道系统安全运作。相关法例修订已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刊宪,并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生效。

禁止使用会危害飞机航行的灯光

为确保航空安全不受威胁,本部不断监察各类激光、探射灯和烟花表演,例如「幻彩咏香江」灯光汇演,以及大厦外墙的灯光,尤其是附带照明的广告招牌,并提供监管建议。

一般飞行活动

本部继续规管滑翔伞、风筝、非动力驱动的模型飞机等康乐飞行活动,确保这些活动在符合飞行安全规例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民航飞机的运作。

运载危险品

本部的危险品事务组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和本地法例的规定,监管空运危险品。危险品事务组设立一套危险品许可证制度,航空公司若能符合所有相关的安全规定,可获发运载危险品进出或飞越香港的许可证。年内,危险品事务组共处理25宗新的危险品许可证申请及65宗许可证续期申请。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底,共有158家航空公司获发许可证。此外,危险品事务组批准50家机构为航空公司、航空保安服务营运商、空运货站、货运代理人和付运人开办危险品培训课程。该组人员定期和突击巡查航空公司、空运货站、货运代理人、付运人和培训机构,确保他们遵从空运危险品的安全规定。如巡查期间发现未合乎规定的情况,该组会要求相关公司提交和实施令民航处满意的修正行动计划,以防止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发布安全规定

为加强业界及公众对空运危险品安全规定的认识,危险品事务组于年内持续透过多个途径宣传安全规定,包括发放通告和海报,检视和更新民航处网页,在回复查询时加以推广空运危险品的安全规定,以及不时提醒业界遵从相关规定。此外,该组在年内向空运物流业界发出三份危险品通告,分别载列有关能力为本的危险品培训及评核简介、开办能力为本危险品培训课程的申请事宜,以及经民航处批准的危险品培训课程资讯。

法例

为确保本地两套规管空运危险品的法例符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安全空运技术指令》的最新规定,危险品事务组于年内展开相关修例工作,并获空运物流业界支持。有关法例修订主要是更新空运危险品的一些技术规定,包括某些危险品的分类、包装、标记和标签,并拟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起开始生效。

危险品事故

年内发生的危险品事故,主要涉及未经申报的空运危险品。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危险品事务组会调查所有事故,如发现有公司违反危险品法例,民航处会采取检控行动。民航处继续与空运物流业界紧密合作,实施优化管制、监督和巡查措施,以加强监管未经申报及错误申报危险品事故的工作。危险品事务组亦向香港空运物流业界及其他航空当局发布具参考价值的危险品事故资讯。

航空保安

对机场各个营运者的保安监察

本部通过审计和检查,确保机管局和香港国际机场各个营运者,包括租户禁区营运者、航空公司,以及航机膳食和物品供应商,符合《香港航空保安计划》的规定。

机场发展项目

年内,本部根据《航空保安条例》处理六宗有关香港国际机场禁区指定的提案,所涉项目包括北跑道及相关滑行道、敦豪中亚区枢纽中心扩建工程、一号客运大楼东大堂与海天客运码头保安检查大堂的扩建工程、中跑道及相关滑行道的重新配置、飞行区地面维修大楼的重新配置和兴建通往三跑道系统西面工地的陆侧道路,以及香港商用航空中心的扩建项目。本部人员为该等项目进行实地评核,确保重新指定的机场禁区有足够的保安管制措施。此外,本部跟机管局紧密合作,力求各项工作和项目均符合航空保安规定,当中包括三跑道系统的相关项目、连接一号客运大楼与一号客运大楼卫星客运廊的天际走廊、应用设有影像分析装备的无人驾驶车辆协助进行禁区边界的保安巡逻工作,以及机场其他设施的发展项目。

为强化香港国际机场作为国际航空货运枢纽的地位,机管局积极发展香港国际机场与大湾区其他城市之间的海空货物联运。在先导计划下,机管局于东莞和香港国际机场分别设立「香港国际机场物流园」和「空侧海空联运货运码头」,使内地出口的空运货物可预先于香港国际机场物流园完成安检、装板和货物接收程序,以船只运抵香港国际机场的空侧海空联运货运码头后,直接装上离港航班。在制定及落实先导计划的过程中,本部一直与机管局保持紧密联系,并就航空保安的规定提供监管建议。有意参加先导计划的管制代理人、管制空运货物安检设施、货运站营运者及航空公司在符合航空保安的规定后,自二零二二年第四季起已获准于香港国际机场物流园营运及提供完整的出口空运货物处理服务。

先导计划一直运作顺利,机管局的目标是在二零二五年或之前将计划移师香港国际机场的永久设施。本部会继续与机管局保持紧密联系,并就适用于永久设施的航空保安规定提供监管建议。

空运货物保安

根据管制代理人制度,每名向民航处登记成为管制代理人的货运代理,均须为空运货物实施保安管制措施。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处的登记册上有超过1 400名管制代理人。本部继续透过定期检查,监察已登记的管制代理人遵守管制代理人制度各项规定的情况。如发现任何未符合规定的地方,会要求他们提交和采取改善措施。

本部于年内继续实施「管制空运货物安检设施计划」,容许空运货物在机场以外的地点进行安检。这项措施不但提升香港处理出口空运货物的整体安检能力,亦加强空运货物保安,达至出口空运货物百分百安检。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处的登记册上共有超过150 所管制空运货物安检设施。

便利措施

本部透过香港航空运输简化手续委员会,继续监察机场实施《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9所订标准和建议措施的情况,并与相关政府部门、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从策略层面协调简化手续工作。委员会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会面,商讨国际民航组织就预防2019冠状病毒病的最新指引和促进疫情后航空运输服务有序复苏所需的协调工作。此外,本部按《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9的规定,为香港注册航空公司的机组人员发出空勤人员证书,以便他们执行飞行职务。年内,本部共发出了1 339张空勤人员证书。

国际事务

本部与海外航空保安当局保持沟通,共同分享保安措施的良好作业资讯,以加强香港的航空保安。本部亦参与国际会议及计划,密切留意与保安和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相关措施的最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