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页首

航空交通管理标准组

航空交通管理标准组(空管标准组)负责确保本港提供的空中导航服务,达到并维持在所订的高水平安全标准。

安全监督工作

空管标准组定期对航空交通管理部和航空交通工程服务部进行审计和安全检查。年内,共进行了28次审计和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范围包括航空交通管理与通讯、导航和监察服务的运作、程序、培训和考试,安全管理系统的应用,空管设备/系统,安全事故调查,设备维修保养的安排,内部审核,以及安全建议的跟进行动。

空管标准组的职责之一,是联同航空交通管理部的调查人员,就所有空管事故展开初步调查,以确定事故的类别和严重程度。年内,空管标准组进行了空管事故安全覆检,并与航空交通管理部进行联合覆检,以及就三宗严重事故参与意外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空管标准组亦透过空中导航服务标准协调会议和航空交通安全评核委员会,定期与空中导航服务提供单位和其他负责航空安全的持份者合作,例如飞行标准及适航部、本地主要航空公司和政府飞行服务队,以共同检讨安全事故、安全管理系统的应用和提供安全空中导航服务的事宜,推动持续发展,精益求精。

文件编制

空管标准组定期覆检和修订现有的规管文件,确保内容准确有效和符合现况。年内,经修订的规管文件包括《空管标准文件持有者列表》及《空中导航服务资料通告》。

空管人员执照

根据《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的标准和《1995年飞航(香港)令》的规定,空管标准组共发出了171份首次签发的空管主任执照、空管级别执照和合格证书,另续发了199份空管级别执照和证书。

安全推广工作

为推广安全讯息,空管标准组定期为空中导航服务提供单位和维修服务承办商的职员,举办安全文化和安全管理系统的简报会及发出安全推广资讯,以巩固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的概念。此外,空管标准组也定期于本处内联网发布规管资讯和安全管理资料,方便所有空中导航服务人员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