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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开支

在二零一七年度至二零一八年度,本处在政府财政预算总目下的开支为10.03亿元;按有关会计准则计算的总经营支出(包括政府其他部门提供服务的成本)则为13.68亿元。同期资本开支为3,700万元,主要用于系统及设备。

收入

本处提供服务时以「用者自付」为原则, 即透过相关费用及收费向用者收回服务所有成本。收费服务主要包括:提供航空交通服务、过境导航服务及签发牌照予本地航空公司、空勤人员、飞机维修机构、飞机工程师、培训机构及香港国际机场,在二零一七至二零一八年度的总收入为11.18亿元。另外,本处亦按《飞机乘客离境税条例》(第140章)协助政府透过航空公司收取离境税款,在二零一七至二零一八年度的相关税款为27.37亿元。

收入分析(2017-18)



   
百万元
   航空交通
675
   过境导航
375
   牌照及其他收费
68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