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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意外及严重事故调查

民航处是本港的飞机意外调查当局,负责调查于香港发生的飞机意外及严重事故。调查工作由训练有素的意外调查主任,根据国际民航组织订立的《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3》(《附件13》)的标准和建议措施进行,目的是确定发生事故的情况及因由,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为符合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生效的《附件13》的规定,即意外调查机构须独立于民航管理部门及其他可能干预调查的进行或客观性的团体,政府已安排在运输及房屋局(运房局)下成立一个独立于民航处的民航意外调查机构。为此,民航处与运房局紧密合作,以修订《香港民航(意外调查)规例》(香港法例第448B章),落实有关计划。新的总调查主任将会接管民航处的意外调查设施。民航处将为新的总调查主任提供所需协助,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过渡和交接。

年内,民航处继续就下列意外进行调查:

初步报告及意外调查公报均已上载民航处网页(https://www.cad.gov.hk/sc/repor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