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意外及严重事故调查
民航处是本港的飞机意外调查当局,负责调查于香港发生的飞机意外及严重事故。调查工作由训练有素的意外调查主任,根据国际民航组织订立的《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3》(《附件13》)的标准和建议措施进行,目的是确定发生事故的情况及因由,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为符合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生效的《附件13》的规定,即意外调查机构须独立于民航管理部门及其他可能干预调查的进行或客观性的团体,政府已安排在运输及房屋局(运房局)下成立一个独立于民航处的民航意外调查机构。为此,民航处与运房局紧密合作,以修订《香港民航(意外调查)规例》(香港法例第448B章),落实有关计划。新的总调查主任将会接管民航处的意外调查设施。民航处将为新的总调查主任提供所需协助,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过渡和交接。
年内,民航处继续就下列意外进行调查:
-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一架香港飞行总会的Zlin Z242L型定翼机,在大埔赤门虎头沙近岸位置坠毁水中。该飞机由一名飞行员以目视飞行规则操作,机上没有搭载乘客。飞行员在意外中死亡。
-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一架香港飞行总会的塞斯纳152 II型定翼机,于石岗机场进行单独绕场训练,着陆时飞机结构严重损毁。飞行学员于意外中没有受伤。
-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三日,一架香港飞行总会的R22 Beta II型直升机在石岗机场进行飞行训练。据报当直升机尝试起飞作悬停状态时,起落橇被草缠着,以致直升机翻侧,结构严重受损。机上的飞行教官受轻伤。
-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一架香港飞行总会的塞斯纳152 II型定翼机,在飞机等级飞行测试途中,飞行员报告「发动机不畅顺」,然后在三杯酒附近进行迫降。飞机结构严重损毁,而机上两名飞行员并无受伤。
初步报告及意外调查公报均已上载民航处网页(https://www.cad.gov.hk/sc/repor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