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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保安

对机场各个营运者的保安监察

机场安全标准部通过审计和检查,确保机管局和机场的各个营运者,包括租户禁区营运者、航空公司,以及航机膳食和物品供应商,符合《香港航空保安计划》的规定。

机场安全标准部人员巡查香港国际机场的行李处理大堂。

机场发展项目

年内,本部根据《航空保安条例》处理了三宗香港国际机场禁区的指定提案,当中包括一号客运大楼五楼与附属大楼的接合工程、一号客运大楼三楼的中央货物检查站扩建工程及香港飞机工程有限公司的新飞机维修库3B。本部人员已实地评核,确保新指定的机场禁区有足够的保安管制措施。此外,本部亦跟机管局紧密合作,确保与三跑道系统相关的项目及机场其他设施的发展项目符合航空保安的规定。

机场安全标准部人员巡查航空公司机组人员通道及专车的安检程序。

空运货物保安

根据管制代理人制度,每一名向民航处登记成为管制代理人的货运代理,均须为空运货物实施保安管制措施,并检查指定来源的货物。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处的登记册上共有1 473名管制代理人。机场安全标准部继续透过定期检查,监察已登记的管制代理人,确保他们遵守管制代理人制度的各项规定。如发现任何未符合规定的地方,会要求他们提交及采取改善措施。

为遵行国际民航组织宣布的航空货物保安新政策,本部积极参与国际民航组织的会议,并与本港空运业界会面,务求既可提升空运货物保安制度,又可保持香港的国际航空货物枢纽领先地位。

便利措施

机场安全标准部藉参与机场简化手续委员会,监察《国际民航公约》附件9所订的标准和建议措施在机场实施的情况。此外,本部按《国际民航公约》附件9的规定,为香港注册的航空公司的机组人员发出空勤人员证书,以便他们执行飞行职务。年内,本部向香港登记航空公司的机组人员发出了共2 939张新的空勤人员证书。

机场安全标准部人员对航空公司进行航空保安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