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噪音管理
民航处一向关注飞机噪音对居民的影响,并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指引,实施了一系列噪音消减措施。本部使用电脑化飞机噪音及航迹监察系统,监察各项噪音消减措施的实施情况和各地区的飞机噪音水平。该系统设有16个户外噪音监察站,在全港关键位置监察和收集飞机进出香港国际机场的噪音数据,并利用电脑系统把该等数据与民航处雷达系统所侦测的实际飞机航迹综合分析。
为减低飞机操作声浪对各社区造成的影响,民航处实施了一系列飞机噪音消减措施。除了推行消减飞机噪音的运行程序外,民航处亦已禁止不符合相关飞机噪音标准的飞机于香港升降。自二零零二年起,民航处已禁止所有不符合《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6第一卷第二部分第三章所载的噪音标准(第三章噪音标准)的飞机在香港升降。为进一步加强上述飞机噪音消减措施,民航处已于二零一四年起,进一步限制仅符合第三章噪音标准的飞机在香港升降。民航处会继续不时检讨有关安排,并会密切留意国际民航组织、国际航空业界以及香港国际机场运作的最新发展,按需要考虑进一步收紧有关要求。
年内,本部共处理了464宗飞机噪音投诉。本部会就每宗个案作出详细调查,并向投诉人解释调查结果,以期得到他们的理解。为加深社区对各项噪音消减措施和噪音监察工作的认识,本部多次派员出席区议会会议,并与地区居民会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