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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载危险品

机场安全标准部的危险品事务组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和本地法例的规定,监管空运危险品。危险品事务组设立了一套危险品许可证制度,航空公司若能符合所有相关的安全规定,可获发运载危险品进出或飞越香港的许可证。年内,危险品事务组共处理了4宗新的危险品许可证申请及44宗许可证续期申请。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底,共有95家航空公司获发许可证。此外,危险品事务组批准了39家机构为航空公司、空运货站、货运代理人和付运人开办危险品训练课程。该组人员又定期和突击巡查航空公司、空运货站、货运代理人、付运人和培训机构,确保他们遵从空运危险品的安全规定。如在巡查期间发现未合乎规定的情况,该组会要求相关公司提交和实施令民航处满意的修正行动计划,以防止类似情况再发生。

发布安全规定

为加强业界及公众对空运危险品的安全规定的认识,危险品事务组继续透过多个途径宣传安全规定。年内,该组继续透过派发单张和海报,检视和更新民航处网页,以及在回复查询时加以推广空运危险品的安全规定,并提醒业界遵从相关规定。此外,该组在年内发出三份危险品通告,向空运业界发布最新规定。

法例

为使本地两套规管空运危险品的法例与国际民航组织最新的《危险品安全空运技术指令》的规定一致,危险品事务组于年内在立法会及空运业界的支持下继续进行相关的修例工作。是次法例修订包括增订航空公司在收运危险品程序和向乘客提供危险品资讯的要求,有关修订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起开始生效。

危险品事故

年内发生的危险品事故,主要涉及未经申报的危险品。为防止类似事件重演,危险品事务组会调查所有事故,如发现相关公司违反危险品法例,民航处会采取检控行动。此外,危险品事务组亦向香港空运业界及其他航空当局发布具有参考价值的危险品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