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事务及安全管理

航班事务及安全管理部负责多项工作,包括监察航空公司遵守双边航空运输安排的情况;就本地航空公司的空运牌照申请及民航运输谈判向有关当局提供资料;为航空公司及其他飞机营运商提供航班协调和时刻分配服务;制定和执行飞机噪音消减措施;制定和实施航空安全管理政策,以促进航空系统安全和提升安全水平;以及监管香港的空中导航服务。本部亦负责处理有关民航的立法事宜、监管小型无人机的操作、向国际组织提供航空交通统计数字,以及协调民航处专业职系人员培训政策的制定工作。

航空服务

航空交通量

航空业于二零二一至二二年度仍然受到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年内的客运量录得142万人次,较去年上升69%,惟与疫情前相比,仍大幅下跌98%。然而,与客运服务不同,货运需求持续上升,货运量按年上升7%至489万公吨。飞机升降量按年上升13%至144 511架次,但仍比疫情前水平下跌66%。本年度内,提供直接航班服务往来香港的航空公司有116家,服务网络涵盖149个城市/机场。

航空业界受到疫情打击,面对重重危机和困难。有见及此,本部继续积极支援业界的营运,尤其加快处理航空公司的航班申请,以满足急剧增长的货运需求。年内,本部处理和审批了约24 000宗额外货运航班和包机申请,而货运航班升降量亦录得14%的增长。本部会继续与业界紧密合作,携手应对未来的挑战。

本地航空公司的服务

本地航空公司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底的服务情况在下文概述。

国泰航空有限公司营办的直接航班服务遍及全球56个目的地,包括福州、广州、杭州、青岛及武汉等新增航点。

香港华民航空有限公司营办往来亚洲区14个目的地的直接货运航班服务。

香港航空有限公司营办往来六个目的地的直接航班服务。

香港快运航空有限公司是本港目前唯一的低成本航空公司,营办直接客运航班服务往来三个目的地,即高雄、新加坡和台北。

香港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经营直接货运航班服务,服务覆盖13个目的地。

直升机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继续在本地提供客运包机和空中作业服务。

港澳客轮码头的旅客清关服务自二零二零年二月四日起暂停,空中快线直升机有限公司的服务尚未能恢复。

非本地航空公司的服务

年内有三家非本港航空公司开办前往香港的新定期货运航班,分别是DHL Aviation (EEMEA) B.S.C.(c)于二零二一年九月开办来自巴林的航班,M Jets International Sdn Bhd于二零二二年二月开办来自吉隆坡的航班,以及TAAG安哥拉航空于二零二二年三月开办来自罗安达的航班。

另外,共有三家航空公司停办往来香港的定期航班服务,分别为美国航空(二零二一年六月)、泰坦航空(二零二一年十月)和美国南方航空(二零二一年十一月)¹

年内,民航处共签发119张经营许可证,供航空公司营办往来香港的定期航班服务,并处理大约11 600宗更改定期航班服务申请,另签发3 386张经营香港境内和往来香港包机服务的许可证。

运价

年内,民航处共处理279宗修订往来香港定期客货运航班服务的运价申请。

考虑到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特殊情况,以及物流业界所面对的挑战,政府于二零二二年三月决定在二零二二年七月一日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的两年内,维持现有货运燃油附加费机制。在此期间,航空公司可按民航处的现有机制继续向由香港出发的航班征收货运燃油附加费。

空运牌照

根据《空运(航空服务牌照)规例》(第448A章),任何人如欲使用在香港注册的飞机,营办定期航班运载乘客、邮件或货物,必须向空运牌照局申请营运牌照。该局于二零二二年二月向大湾区航空发出牌照。

年内,民航处就一宗牌照续期申请,向空运牌照局提供与航班事务相关的资料和统计数字。

航班时刻分配

按照《全球机场时刻准则》,民航处的香港机场航班协调办公室以公平、中立、高透明度的方式分配机场航班时刻,确保现有的机场基础设施得以善用。

受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业界对航班时刻的需求大幅下降。年内,在香港国际机场运作的航空公司及其他飞机营运商获分配的航班时刻共147 284个,尽管较去年上升10.2%,但与疫情前的水平相比,仍大幅下降61.5%。

根据上述《全球机场时刻准则》,航空公司通常在航季内使用获分配航班时刻的比率至少须达八成,才能在来年的相同航季保留该等航班时刻。

为减轻疫情对航空运输业的影响,民航处先后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和二零二二年一月通知航空公司,把由二零一九年八月起实施的航班时刻八成使用规则豁免安排,分别再延长至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二零二一年冬季及二零二二年夏季。如季内取消的航班合乎豁免条件,在计算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来年相应季度可享航班时刻时,均会被视为已营运的航班。有关措施让航空公司更加灵活地调动航班,以应付种种挑战。

飞机噪音管理

民航处一向关注飞机升降运作对社区可能构成的噪音影响,并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航组织)的指引,推行了多项飞机噪音消减措施。本部透过电脑化飞机噪音及航迹监察系统,监察各项噪音消减措施的实施情况和各地区的飞机噪音水平。该系统的16个户外噪音监察站分布于全港的关键位置,监察和收集飞机进出香港国际机场的噪音数据,并利用电脑系统把该等数据与民航处雷达系统所侦测到的实际飞机航迹进行综合分析。

除推行消减飞机噪音的运行程序外,自二零零二年起,民航处已禁止不符合相关飞机噪音标准的飞机在香港升降。由二零一九年三月底开始,未能符合《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6第一卷第二部分第四章所载的噪音标准或同等标准的飞机,亦不得于晚上十时至翌日早上七时在香港升降。民航处会不时检讨有关安排,并密切留意国际民航组织、国际航空业界及香港国际机场运作的最新发展,按需要考虑加强有关要求。

年内,本部共处理303宗飞机噪音投诉,并已详细调查每宗个案和向投诉人解释调查结果。为加深社区对各项噪音消减措施和噪音监察工作的认识,本部与各区区议会保持紧密联系。

户外噪音监察站
户外噪音监察站

国际民航组织的活动

为遵行《基本法》的规定,保持香港国际和区域航空中心的地位,以及方便履行国际民航组织区域空中导航程序所定的职责,民航处继续积极参与国际民航组织的活动,包括会议、座谈会及研讨会等。年内,民航处代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成员身分,共出席五次只限国家参加的国际民航组织会议,另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了36次并非仅限国家出席的国际民航组织会议。以上41次会议的详情载于附录。此外,本处与国际民航组织往来的函件共有401份,主要就民航技术事宜提供意见及资料。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的活动

民航处继续以「中国香港」的名义,支持亚太经合组织的民航活动和措施。年内,本处就亚太经合组织的23项要求,提供民航技术事宜的意见及资料。

小型无人机

在香港,无人机属航空器的一种,在飞行安全方面受民航条例规管。根据《1995年飞航(香港)令》(第448C章)第48条,任何人士不得罔顾后果或疏忽地引致或容许飞机(包括无人机)对他人或财产安全构成危险。

为把握无人机应用的巨大潜力,同时保障航空和公众安全,政府在《民航条例》(第448章)下订立附属法例《小型无人机令》,为小型无人机设立具前瞻性的规管框架。新法例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生效,以风险为本模式规管小型无人机操作,按照小型无人机的重量和不同的操作风险水平,设立相应规管要求,包括小型无人机的注册和标签、遥控驾驶员的注册、培训和考核、设备、操作规定及保险等。条文设有六个月宽限期,以便公众熟悉新规定及为符合规定作好准备。与此同时,与危害行为、限制飞行区及执法相关的罪行,则会在六月一日起即时生效,以保障航空和公众安全。

为有助实施相关安排,民航处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推出小型无人机「进阶训练机构计划」,为涉及较高风险操作的遥控驾驶员,提供进阶训练和考核以获取「进阶等级」以进行相关操作。民航处亦自二零二二年一月起分阶段试行一个易于使用的电子平台,该平台可经流动应用程式或互联网网站登入,方便市民藉此进行注册、提交申请和获取安全资讯,包括无人机限制飞行区地图,以熟悉新规定及为符合规定作好准备。民航处亦透过不同方式继续宣传及教育工作,包括在民航处网站刊载安全资料和指引、派发安全单张、在电视和电台广播安全信息,以及定期与小型无人机/模型飞机协会和制造商沟通,以提高相关界别、机构和市民对操作小型无人机的安全意识。

民航处无人驾驶飞机组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举办简介会,向业界阐释小型无人机「进阶训练机构计划」的要求民航处无人驾驶飞机组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举办简介会,向业界阐释小型无人机「进阶训练机构计划」的要求
民航处无人驾驶飞机组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举办简介会,向业界阐释小型无人机「进阶训练机构计划」的要求

安全策略办公室

安全策略办公室负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统筹和协调本处推展航空安全方案和采用持续监察方法的工作,以及促进有效的安全管理。

持续监察方法的落实工作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采用的持续监察方法,各缔约国及民航当局须向国际民航组织提供资料作持续审计,以加强各国及民航当局监督航空安全的能力,促进全球航空安全。

年内,民航处继续透过协调方法积极落实持续监察方法的工作,包括制定行动计划及相关工作、向国际民航组织提供最新资料,以及定期检视有关持续监察方法的文件。

国际民航组织国家安全方案的实施

年内,民航处继续推行《香港航空安全方案》,并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最新安全管理标准和指引,检讨和更新有关方案。

国际民航组织发布的二零二零至二二年《全球航空安全计划》,优化了全球持续改进航空安全的路线图。为落实该项安全计划,民航处参与国际民航组织成立的专责工作小组,致力编制二零二三至二五年《亚太地区航空安全计划》,以制定策略加强亚太地区的安全监督和降低操作安全风险。

民航处处长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当选国际民航组织亚太地区区域航空安全小组主席,任期三年。安全小组现有41个亚太区国家/行政区成员,旨在订定和推行亚太地区航空安全管理绩效指标框架,并作为推广安全措施的地区平台。民航处将继续支援安全小组的各项地区安全策略,包括与区内伙伴共同推动航空安全和交流实施安全方案的经验。年内,民航处领导亚太地区区域航空安全小组,与民航当局及国际组织成员聚焦为航空界制订便利安排及措施,以支援航空运输在疫情后安全顺畅地复苏。

民航处会不断定期检视和优化现行航空安全监督制度,并推行相关的全球航空安全策略和安全管理规定,持续改进航空安全的规管工作。

航空交通管理标准组

航空交通管理标准组(空管标准组)负责确保本港提供的空中导航服务达到并维持在所订的高水平安全标准。

安全监督工作

空管标准组定期对航空交通管理部和航空交通工程服务部进行审计和安全检查。年内,共进行28次审计和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航空交通管理与通讯、导航和监察服务的运作、程序、培训和考试;安全管理系统的应用;空管设备/系统;安全事故调查;设备维修保养的安排;内部审核;以及安全建议的跟进行动。

空管标准组其中一项职责是联同航空交通管理部的调查人员,就所有空管事故展开初步调查,以确定事故的类别和严重程度,然后再按既定指引,决定调查的形式。年内,空管标准组已进行空管事故的安全覆检。

空管标准组亦透过空中导航服务标准协调会议和航空交通安全评核委员会,与飞行标准及适航部、本地主要航空公司和政府飞行服务队等空中导航服务提供单位和其他持份者的安全人员合作,定期检讨安全事故、安全管理系统的应用和提供安全空中导航服务的事宜,推动持续发展,精益求精。

文件编制

空管标准组定期覆检和修订现有的规管文件,确保内容准确有效和符合现况。年内,空管标准组发出一份《空中导航服务资料通告》。

空管人员执照

根据《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的标准和《1995年飞航(香港)令》的规定,空管标准组共发出143份首次签发的空管主任执照、空管级别执照和合格证书,另续发280份空管级别执照和证书。

安全推广工作

为推广安全信息,空管标准组为空中导航服务提供者和维修服务承办商的职员,定期举办安全文化及安全管理系统的简报会和发布安全推广资讯,以巩固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的概念。此外,空管标准组定期于本处内联网上载规管资讯和安全管理资料,方便所有空中导航服务人员查阅。

培训及发展

航班事务及安全管理部提供支援以制定民航处的培训政策,并就批准部门培训计划的事宜作出建议。另外,本部定期联络各分部的培训统筹人员,协助举办为整个部门而设的培训活动。

知识管理活动

为进一步推动民航处的持续学习文化,本部筹办知识管理活动,包括举行最新航空发展或趋势讲座和拜访航空业界主要持份者等。

航空教育径

航空教育径(教育径)为公众提供一个增进航空知识的宝贵渠道,以了解民航处各分部的功能及职责、香港民用航空的发展历程、正在建造的三跑道系统,以及航空安全的重要性等。

教育径在年内大部分时间开放予公众参观,但导赏团活动因受疫情影响而暂停。



¹ 在新冠疫情影响下,共有13家航空公司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底前停办往来香港的定期航班服务并在年内尚未恢复营运,计有:国际空中运输航空、中国南方航空、伊斯尼斯航空、吉祥航空、华信航空、蒙古航空、缅甸国家航空、狮子航空、北欧航空、春秋航空、泰国亚洲航空、泰国微笑航空和越捷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