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安全标准部负责监管机场安全、航空保安、障碍物管制和空运危险品安全的工作。本部也负责促进直升机场及跨境直升机服务的发展,监察直升机场的运作安全和保安水平,评核和监察香港国际机场双跑道系统及临时双跑道系统的发展和运作以及三跑道系统扩建工程的相关发展项目,并肩负协调机场简化手续的任务。
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获民航处签发机场牌照,营运香港国际机场。机场安全标准部继续执行对机管局的安全监督,以确保该局的表现符合机场牌照发牌规定。
本部在年内进行17次审计和145次巡查,范围包括飞行区内的临时和定期维修工程、飞行区路面状况、目视助航设备、飞机运作所需的其他设施、安全管理系统的实施情况、紧急应变计划、机场救援和消防服务、由机管局和地勤服务公司为飞机提供的地面支援服务,以及飞行区扩建及优化项目。本部亦参与机管局对机场特许经营公司进行的审计,并监察飞机地面事故的调查工作,以确保机管局有效监督各机场特许经营公司的安全表现,以及负责机构已采取适当修正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年内,机管局在飞行区推行数项大型维修计划,其中机管局的滑行道重铺工程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展开,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工程已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完成,而第二阶段的工程亦已于二零二一年十月动工,预计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完成。此外,为提升跑道停止排灯的耐用程度,以延长操作时间,机管局正把停止排灯更换为发光二极管灯,工程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开始,预计于二零二七年第四季竣工。另外,西货运停机坪发展计划已踏入最后阶段,机管局将扩阔一条滑行支道和提升12个停机位的设施。滑行支道南段及三个停机位的升级工程已于二零二一年十月完成,而滑行支道余下部分及其余九个停机位的升级工程将于二零二二年第四季完成。此后,滑行支道将可容纳基准代字为F的飞机。
为了在香港国际机场实施三跑道系统,前北跑道已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日重新编配为中跑道(07C/25C),所涉及的飞行区工程包括修改目视助航设备(标记牌和标志),以及飞行区地面灯光监控系统,以反映重新编配的跑道名称。本部与机管局保持紧密联系,并作实地巡查,以确保相关修改的设计和设置符合机场牌照发牌规定。随着中跑道顺利重新编配后,第三跑道亦已于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获编配为北跑道(07L/25R)。
年内,现有的五条滑行道、两条滑行支道和45个停机位已分阶段重新编配,为启用临时双跑道系统和三跑道系统的新滑行道系统作好准备。本部会继续与机管局保持紧密联系,监察临时双跑道系统和三跑道系统在飞行区上的发展项目,以确保机场安全。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航组织)为「跑道表面状况全球报告格式」制定标准和建议措施,以划一评估和报告跑道表面状况的方法,使机组人员能更有效评估飞机起飞和着陆的表现,从而降低飞机偏离跑道的风险,提升跑道安全。国际民航组织的全球报告格式规定由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四日开始生效。为符合相关规定,机管局、香港天文台及民航处共同开发预测模型以评估跑道表面状况,并建立电子平台以发布跑道的实时状况。在各持份者的共同努力下,香港国际机场已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四日起,全面实施全球报告格式。
为测试紧急应变程序并加强机场营运者与各个相关应变单位处理飞机意外的协调能力,机管局于年内举行多次紧急应变演习。从筹备至正式演习,本部持续监察各阶段的工作,并向机管局和相关应变单位提供监管建议,以优化紧急应变程序和提高应变能力。
本部持续监察机管局的机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符合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和建议措施。年内,机管局成立了专责小组,从机场安全管理角度以加强内部工务单位之间的协调,及强化工地监督。机管局亦定期为员工举办安全意识工作坊及安全推广活动。本部就上述工作和活动向机管局提供监管建议,使机管局能持续优化其安全管理系统。
本部继续监察直升机场的运作安全,就本地直升机场的规划和设计提供监管建议。本部亦负责促进来往大湾区与香港的跨境直升机服务发展。
行政长官在《2020年施政报告》公布,国家民用航空局已同意粤港两地可开展跨境商用直升机服务的筹备工作。本部联同所属政策局会继续与内地当局联系,推动发展,以期扩展香港与广东省城市之间的跨境直升机服务。
年内,政府飞行服务队在前启德机场跑道末端兴建启德分部的建筑工程继续进行,并进入最后阶段。考虑到日后可在同一场地提供跨境商用直升机服务,为确保直升机场设施符合适用的国际标准,本部继续就直升机场的设计提供技术建议并会实地巡查相关设施。
民航处制定机场高度限制,以保障飞机航道及无线电导航仪器不受障碍物影响。本部审核多项建筑和发展计划及可行性研究,并提供监管建议,确保各个项目均符合现时双跑道系统及将来三跑道系统的机场高度限制和其他航空安全规定。年内经审核的大型发展项目和研究,在机场范围以外的包括航天走廊发展项目及位于过路湾的高端物流中心,在机场范围内的则有天际走廊发展项目。至于机管局筹划的三跑道系统扩建项目,本部就扩建后的机场高度限制和相关海上限制区,提供监管建议,确保飞机航道安全。年内,本部亦与本处其他分部协调,在青山设置一个新航空障碍灯站,为第三跑道的运作作好准备。
扩建机场成为三跑道系统的填海及建造工程于机场周边水域陆续进行,承建商须调派大量工作船及机械到靠近机场的位置施工。本部继续要求机管局及其工程项目顾问和承建商使用船舶/机械高度监测系统,监测在机场附近填海及工地位置工作的船只/机械的最高高度,确保承建商遵守机场高度限制的规定。在本部审批高身船只及机械临时豁免遵守机场高度限制的申请时,这项安排尤其重要。本部密切监察承建商在遵守机场高度限制方面的表现,并视乎需要要求承建商提交和实施改善措施。本部亦不时与机管局的工程项目顾问和承建商会面,就建筑方法以至建筑工具等提供监管建议,以确保承建商遵守机场高度限制的规定。
年内,本部就香港境内进行的建筑工程及机场岛附近的海事运作,共批准734宗临时豁免遵守机场高度限制的申请,当中629宗涉及扩建机场成为三跑道系统的填海及陆上工程,其余105宗属其他工程项目或一次性的工程。
本部得到海事处通力协助,继续尽力防止船只驶进机场岛附近的海上限制区,以免航机和无线电导航仪器运作受到干扰。年内,海事处针对非法闯入限制区的事件,共提出四次检控。
机管局就三跑道系统的工程项目进行详细设计及施工,本部则负责监察有关工程项目,确保完全符合国际民航组织的相关机场要求。本部自二零二一年四月开始实地巡查与三跑道系统有关的工程项目,并会继续监察有关工程项目的进度。
本部亦与机管局和其他政府部门紧密协作,为三跑道系统制定机场高度限制及机场附近水域的航行管制,以确保将来的三跑道系统安全运作。相关法例修订已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刊宪,并将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生效。
为确保航空安全不受威胁,本部不断监察各类激光、探射灯和烟花表演,如「幻彩咏香江」灯光汇演等,以及大厦外墙的灯光,尤其是附带照明的广告招牌,并提供监管建议。
本部继续规管滑翔伞、风筝、模型飞机等康乐飞行活动,确保这些活动在符合飞行安全规例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民航飞机的运作。
本部的危险品事务组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和本地法例的规定,监管空运危险品。危险品事务组设立一套危险品许可证制度,航空公司若能符合所有相关的安全规定,可获发运载危险品进出或飞越香港的许可证。年内,危险品事务组共处理36宗新的危险品许可证申请及38宗许可证续期申请。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底,共有157家航空公司获发许可证。此外,危险品事务组批准49家机构为航空公司、航空保安服务营运商、空运货站、货运代理人和付运人开办危险品培训课程。该组人员定期和突击巡查航空公司、空运货站、货运代理人、付运人和培训机构,确保他们遵从空运危险品的安全规定。如巡查期间发现未合乎规定的情况,该组会要求相关公司提交和实施令民航处满意的修正行动计划,以防止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为加强业界及公众对空运危险品的安全规定的认识,危险品事务组于年内持续透过多个途径宣传安全规定,包括发放通告和海报,检视和更新民航处网页,在回复查询时加以推广空运危险品的安全规定,以及不时提醒业界遵从相关规定。此外,该组在年内向空运物流业界发出两份危险品通告,分别载列经民航处批准的危险品培训课程资讯,以及含锂电池货物的包装建议。
为确保本地两套规管空运危险品的法例符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安全空运技术指令》的最新规定,危险品事务组于年内继续进行相关修例工作,并获空运物流业界支持。是次法例修订主要修改飞机经营人、付运人和货运代理人所雇用员工的危险品培训要求,有关修订已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日开始生效。
年内发生的危险品事故,主要涉及未经申报的空运危险品。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危险品事务组会调查所有事故,如发现有公司违反危险品法例,民航处会采取检控行动。民航处继续与空运物流业界紧密合作,实施优化管制、监督和巡查措施,以加强监管未经申报及错误申报危险品事故的工作。危险品事务组亦向香港空运物流业界及其他航空当局发布具参考价值的危险品事故资讯。
本部通过审计和检查,确保机管局和香港国际机场各个营运者,包括租户禁区营运者、航空公司,以及航机膳食和物品供应商,符合《香港航空保安计划》的规定。
年内,本部根据《航空保安条例》处理四宗香港国际机场禁区的指定提案,所涉项目包括毗连香港国际机场前北海堤的填海工程、政府贵宾室和香港国际机场贵宾室的翻新工程、国泰航空货运站紧急出口的改建工程,以及亚洲空运中心增建的快递货车装卸点。本部人员为该等项目进行实地评核,确保重新指定的机场禁区有足够的保安管制措施。此外,本部跟机管局紧密合作,力求三跑道系统的相关项目、应用设有影像分析装备的无人驾驶车辆协助进行禁区周边保安巡逻工作及机场其他设施的发展项目,符合航空保安的规定。
根据管制代理人制度,每名向民航处登记成为管制代理人的货运代理,均须为空运货物实施保安管制措施。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处的登记册上有超过1 400名管制代理人。本部继续透过定期检查,监察已登记的管制代理人遵守管制代理人制度各项规定的情况。如发现任何未符合规定的地方,会要求他们提交和采取改善措施。
香港已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起全面为出口空运货物进行百分百安检,如期实施国际民航组织的空运货物保安政策。为遵行该保安政策,本部于年内继续实施「管制空运货物安检设施计划」,容许空运货物在机场以外的地点进行安检。这项措施不但提升香港处理出口空运货物的整体安检能力,亦加强空运货物保安,达致出口空运货物百分百安检。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处的登记册上共有超过150所管制空运货物安检设施。
本部持续积极协调空运物流业界,并得到业界积极支持,达致全面实施该国际民航组织的保安政策,巩固香港国际航空货运枢纽的领导地位。
本部透过香港航空运输简化手续委员会,继续监察机场实施《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9所订标准和建议措施的情况,并与相关政府部门、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从策略层面协调简化手续工作。委员会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会面,商讨国际民航组织就预防2019冠状病毒病的最新指引及促进疫情后航空运输服务有序复苏所需的协调工作。此外,本部按《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9的规定,为香港注册航空公司的机组人员发出空勤人员证书,以便他们执行飞行职务。年内,本部共发出了498张空勤人员证书。
本部与海外航空保安当局保持沟通,共同分享保安措施的良好作业资讯,以加强香港的航空保安。本部亦参与国际会议及计划,密切留意保安和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相关措施的最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