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标准及适航部负责签发航空运输企业营运人许可证(航空营运人许可证)和监察所有持证公司的运作,以确保这些公司遵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航组织)就飞行安全及适航所订定的标准和建议措施。
本部的其他职责包括签发空勤人员和飞机维修执照、监察在香港注册飞机的适航和维修水平、巡查飞机维修机构、监督轻型飞机和直升机的运作,以及对外地航空公司在香港国际机场的运作进行安全监察。
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为航空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为协助航空业界伙伴应对由疫情引发的挑战及营运变化,本部制定和实施了多项临时纾困措施,以配合业界需要。该等措施已根据风险为本的方针,通过本部的全面审查,并符合国际民航组织所订定的标准和建议措施。例如,本部调拨了额外人手及资源,检视和处理业界要求以飞机客舱运载货物的申请。此措施既可切合营运人和航空货运业的需求,亦可促进疫苗及医疗用品的航空运输。本部会参照国际最佳做法和国际民航组织的指引,继续与航空业界伙伴紧密合作,以应付日后的各项新挑战。
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领有航空营运人许可证的本地公司有八家,计为:
香港华民航空有限公司
国泰航空有限公司
直升机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香港航空有限公司
香港快运航空有限公司
空中快线直升机有限公司
大湾区航空有限公司(航空营运人许可证在二零二一年十月发出)
本部按风险管理原则实施全面监察计划,藉着巡查和审查,监察本地航空营运人许可证持证公司的安全表现和操作标准。尽管受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影响,飞行标准组巡查人员仍在年内执行了17次飞行和机舱安全检查,并就航空营运人许可证持证公司的其他运作完成了148次遵行规定巡查,当中包括停机坪运作检查、运作记录检查、训练课程评核和核准考核人员/认可人士的例行监察。本部亦评审和审批了26台位于海外和香港供本港航空公司使用的飞行模拟器。本部还负责监察政府飞行服务队的直升机和定翼机在执行非专门任务的运作情况。
适航事务组监察所有香港注册飞机的维修和适航标准。该组的适航主任经验丰富,定期在香港以至内地、印度、中东、亚洲其他地方和欧美多个城市审查本港航空公司的外站、认可的维修和设计/生产机构,以及进行飞机检查,从而持续监察航空营运人许可证持证公司、批核认可的维修和设计/生产机构,并为在香港注册的飞机签发适航证。
适航事务组继续通过机库检查、公司运作审查和产品审查,定期监察所有香港认可的飞机维修和飞机部件维修机构。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共有32家公司取得香港认可维修机构的资格。适航事务组透过持续审查和定期视察,监察香港飞机工程有限公司、香港航空发动机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和厦门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主要维修公司。
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本港和内地共有六家维修训练机构获发《香港航空要求—147》许可证,可就香港注册飞机举办基本和指定飞机机种的维修训练课程。
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共有11家设计和生产机构获发《香港航空要求—21》许可证,可审定飞机相关产品/零件,包括这些产品/零件的设计与生产。
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共有六家机构获发《香港航空要求—183》许可证,可就签发飞机适航证进行认证工作。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签发适航证 | 8张 |
续发适航证 | 253张 |
注销适航证 | 25张 |
审定重大改装 | 18次 |
认可飞机维修机构 | 32家 |
认可飞机维修训练机构 | 6家 |
认可设计和生产机构 | 11家 |
认可《香港航空要求—183》机构 | 6家 |
二零二一至二二年度,航空人员执照事务组(执照事务组)共处理1 513份申请,当中包括首次签发和续期签发空勤人员执照、审定可驾驶的飞机型号和仪表飞行等级、认证英语能力和把海外执照转换为香港执照。为配合业界在民航处总部以外的地方进行空勤人员考试的需求,民航处授权航空公司的内部考试中心为飞行员举行考试,亦授权海外的考试中心为核准培训机构的受训学员举行考试。年内,执照事务组和认可考试中心共批阅619份空勤人员执照笔试试卷。此外,执照事务组并向香港空勤人员执照或航空交通管制执照持有人/申请人签发共3 782份体检合格证明书。
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执照事务组共处理634份飞机维修执照首次签发、续期和加签可维修飞机机种的申请。年内,该组和香港飞机工程有限公司设于将军澳的认可考试中心,共处理1 174份飞机维修执照试卷。
年内,香港民用飞机登记册共增加九架新注册的飞机,同期取消注册则有七架空中巴士A320型飞机、三架空中巴士A321型飞机、九架波音777型飞机、一架Airbus Helicopters EC135型直升机、两架湾流G450型飞机、两架湾流G550型飞机和一架Guimbal Cabri G2型飞机。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香港民用飞机登记册内共有316架民用飞机,当中280架由香港的航空营运人许可证持证公司和政府飞行服务队拥有,详情如下︰
飞机型号 | 数目 |
---|---|
空中巴士A300型 | 9架 |
空中巴士A320型 | 27架 |
空中巴士A321型 | 20架 |
空中巴士A330型 | 71架 |
空中巴士A350型 | 45架 |
BAE 4100型 | 1架 |
波音B737型 | 2架 |
波音B747型 | 20架 |
波音B777型 | 61架 |
庞巴迪 CL-600-2B16型 | 2架 |
Moravan Z 242 L型 | 1架 |
DA 42 NG型 | 1架 |
直升机 | 20架 |
年内,本部共接获航空业界递交的262份强制呈报事故报告,并与有关航空公司、维修机构、机场经营人和航空交通服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调查和跟进强制呈报的事故,务求加强航空安全,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本部安排巡查人员接受多项飞行运作和适航事宜的训练,确保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时并进,并能够掌握业界的最新发展。训练范畴包括个别型号飞机和物料的设计及维修、飞行模拟器评审、各式运作的审批、审查技巧,以及安全管理训练。此外,他们参与国际和地区会议、研讨会和工作组会议,与国际专家交流和分享经验,尤其如何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为航空业带来的挑战。会议包括亚太地区航空安全小组会议、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航空恢复工作队亚太地区网络研讨会、国际民航组织亚太地区新冠疫情应急与恢复计划小组网上会议、2019冠状病毒病高级别会议,以及国际维修审查委员会政策委员会会议。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民航局)、香港民航处和澳门民航局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在深圳签订《联合维修管理合作安排》(《合作安排》)。为把握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机遇,促进三地人员流动和扩大专业资格互认,协助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国家民航局与港澳两地民航当局进一步合作,透过《合作安排》互认三地飞机维修人员执照持有人,以便利他们在三地的飞机维修机构工作。该《合作安排》使三地有效共用培训资源、减省重复审核和方便飞机维修人员流动,亦标志着国家与港澳民航当局在飞机维修管理方面的长期及全面合作奠定重要的里程碑,有助持续推动内地和港澳地区的航空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