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支
在二零一九年度至二零二零年度,本处在政府财政预算总目下的开支为11.47亿元;按有关会计准则计算的总经营支出(包括政府其他部门提供服务的成本)则为15.70亿元。同期资本开支为2.07亿元,主要用于系统及设备。
收入
本处提供服务时以“用者自付”为原则, 即透过相关费用及收费向用者收回服务所有成本。收费服务主要包括:提供航空交通服务、过境导航服务及签发牌照予本地航空公司、空勤人员、飞机维修机构、飞机工程师、培训机构及香港国际机场,在二零一九至二零二零年度的总收入为5.67亿元。另外, 本处亦按《飞机乘客离境税条例》(第140章)协助政府透过航空公司收取离境税款,在二零一九至二零二零年度的相关税款为23.47亿元。
收入分析(2019-20)
百万元 | |
---|---|
航空交通 | 52(9%) |
过境导航 | 443(78%) |
牌照及其他收费 | 72(13%) |
567(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