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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噪音管理

民航處一向關注飛機噪音對居民的影響,並根據國際民航組織的指引,實施了一系列噪音消減措施。本部使用電腦化飛機噪音及航迹監察系統,監察各項噪音消減措施的實施情況和各地區的飛機噪音水平。該系統設有16個戶外噪音監察站,在全港關鍵位置監察和收集飛機進出香港國際機場的噪音數據,並利用電腦系統把該等數據與民航處雷達系統所偵測的實際飛機航迹綜合分析。

為減低飛機操作聲浪對各社區造成的影響,民航處實施了一系列飛機噪音消減措施。除了推行消減飛機噪音的運行程序外,民航處亦已禁止不符合相關飛機噪音標準的飛機於香港升降。自二零零二年起,民航處已禁止所有不符合《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16第一卷第二部分第三章所載的噪音標準(第三章噪音標準)的飛機在香港升降。為進一步加強上述飛機噪音消減措施,民航處已於二零一四年起,進一步限制僅符合第三章噪音標準的飛機在香港升降。民航處會繼續不時檢討有關安排,並會密切留意國際民航組織、國際航空業界以及香港國際機場運作的最新發展,按需要考慮進一步收緊有關要求。

年內,本部共處理了464宗飛機噪音投訴。本部會就每宗個案作出詳細調查,並向投訴人解釋調查結果,以期得到他們的理解。為加深社區對各項噪音消減措施和噪音監察工作的認識,本部多次派員出席區議會會議,並與地區居民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