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標準及適航部負責簽發航空運輸企業營運人許可證(航空營運人許可證),以及監察所有持證公司的運作,確保這些公司遵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國際民航組織)就飛行安全及適航所訂定的標準和建議措施。
本部的其他職責包括簽發空勤人員和飛機維修執照,監察在香港註冊的飛機的適航標準和維修水平,巡查飛機維修機構,監督輕型飛機和直升機的運作,以及監察外地航空公司在香港國際機場運作的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