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運危險品
最新動態
- 規定更新 – 國際民航組織的危險品安全空運技術指令 2025-2026年版的主要更新 (只有英文版) (PDF: 205KB)
- 關於國際民航組織的危險品安全空運技術指令 2025-2026年版的主要更新的簡報 (只有英文版) (PDF: 618KB)
付運人(shipper)及貨運代理人(freight forwarder)在處理或航空托運危險品時必須遵從香港法例第384章附屬法例《危險品(航空托運)(安全)規例》。根據該規例,托運人(即付運人及貨運代理人)須確保所有危險品都已正確地分類、包裝、標記及填妥有關文件才作航空托運。空運業界在接收所 有空運貨物(包括集運貨物)時,都應該加倍留意。
另一方面,乘客亦須注意攜帶某些物品上飛機可能需要獲得航空公司允許,個別航空公司亦可能會對乘客攜帶上機之物品有額外規定。如有疑問,請在出發前向你選乘的航空公司查詢和確認。
空運危險品
飛機乘客
付運人或貨運代理人
- 在處理或航空托運危險品時須遵從的規例
- 技術指令
- 空運危險品的包裝工具和包裝方法
- 在航空托運危險品時所需的文件
- 危險品運輸文件( Shipper's Declaration for Dangerous Goods )
- 付運人隱藏危險品檢查單 (PDF: 159KB)
- 使用檢查單指示 (PDF: 61.3KB)
- 獲批准的付運人及貨運代理人危險品培訓課程名單 (PDF: 629KB)
- 鋰金屬及鋰離子電池運輸指引
航空公司
- 以飛機運載危險品
- 空運危險品許可證申請表格 (PDF: 627KB)
- 持有空運危險品許可證的航空公司名單
- 獲批准的航空公司及其服務代理人危險品培訓課程名單 (PDF: 572KB)
- 以飛機運載軍火
- 持有空運軍火許可證的航空公司名單
- 危險品事故報告 (PDF: 15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