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要求
《小型無人機令》於2022年6月1日生效。為讓公眾可順利過渡新規管制度的要求,包括了解新規定和為遵從新規定作準備,法例設立了6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並不適用於有關危害行為、限制飛行區的罪行及執法等條文,以保障航空安全及公衆安全。
按照小型無人機的重量和操作風險水平,不同風險水平的小型無人機操作有相應的規管要求。這些要求包括小型無人機註冊和標籤規定,遙控駕駛員的註冊,培訓和考核,設備等。主要條例要求概括如下—
要求 | 標準操作 | 進階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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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1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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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豁免的甲1類1 甲2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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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許可
飛行前先獲得民航處操作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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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和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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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
基本規定(飛行記錄和適飛空域辨識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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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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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
購買小型無人機第三者責任保險(身體受傷和/或死亡) |
於稍後指明日期生效 | 最低保額:港幣一千萬 |
詳情請參閱小型無人機操作安全規定文件(PDF: 1.05MB)。
1. 甲一類無人機的豁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