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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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师
薪酬:

总薪级表第32点(每月港币77,855元)至总薪级表第44点(每月港币119,650元)。

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

  1. 于1975年12月5日后获选为香港工程师学会(电子工程资讯工程界别)正式会员,或同等资格;
  2. 在综合招聘考试能力倾向测试试卷考获及格成绩;
  3.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在综合招聘考试两张语文试卷(中文运用和英文运用)中取得「一级」成绩,或同等资格。[请参阅注(1)];以及
  4. 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请参阅注(2)]。
注:
  1. 综合招聘考试能力倾向测试的考生成绩分为及格或不及格,而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试卷的成绩分为二级、一级或不及格,并以二级为最高等级。政府在聘任公务员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科第5级或以上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C级或以上的成绩,在行政上会被视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科第4级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D级的成绩,在行政上会被视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一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英国语文科第5级或以上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C级或以上成绩;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级或以上成绩,在行政上会被视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英国语文科第4级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D级成绩;或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级成绩,在行政上会被视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一级成绩。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学术模式整体分级取得6.5或以上,并在同一次考试中各项个别分级取得不低于6的成绩的人士,在IELTS考试成绩的两年有效期内,在行政上会被视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IELTS考试成绩必须在职位申请期内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2. 政府会测试所有应征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知识。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是所有公务员职位的入职条件。申请人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

    如申请人在申请公务员职位时仍未曾参加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或未曾在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考获及格成绩,仍可作出申请。他们会被安排在招聘过程中参加相关《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3. 鉴于电子工程师的职责广泛(见下节),航空业日益数位化,以及大部分系统建基于资讯科技平台,申请人需要填写一份有关民航、电子工程及网路安全工作经验的问卷。问卷可于此处下载 。填妥的申请表问卷须亲身或邮寄递交,并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达招聘部门的联络地址。申请人如以亲身或邮寄方式递交申请书,已填妥的申请书与及连同一份详尽列明有关民航、电子工程及网路安全工作经验的问卷必须在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达招聘部门的联络地址。

职责 :

电子工程师主要负责:

  1. 规划、推行和应用电讯、无线电、导航设备、监察系统、航空交通管理系统和其他电子系统;
  2. 监督、检查和审批电讯、无线电、导航设备、监察系统、航空交通管理系统和其他电子系统的运作和维修标准、程序和做法、安全管理评估和审计等;以及
  3. 设计民航电脑系统和开发/维修系统的软硬件。

(注:或须不定时工作,包括清晨、夜间、周末和公众假期。)

聘用条款 :

获取录的申请人通常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三年。通过试用关限后,会考虑是否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

联络地址及查询电话:

香港大屿山香港国际机场东辉路一号民航处总部五楼人事科 (查询电话:2910 6324)。

截止申请日期 :

2025年3月7日

刊登职位的报章及日期 :

明报 (2025年2月21日)及南华早报 (2025年2月22日及2025年3月1日)

附注 :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2.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3.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
  4.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5. 顶薪点的资料只供参考,该项资料日后或会作出更改。
  6.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公务员更可获得房屋资助。
  7.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8.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9.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上述联络地址。
  10. 本栏内的公务员职位空缺资料,也可于互联网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内阅览,网址如下:(https://www.gov.hk)。
  11.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伺服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申请手续 :

申请表格 [G.F. 340 (Rev. 7/2023)] 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s://www.csb.gov.hk)下载。

新版本的政府职位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请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后展开招聘的政府职位,必须以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递交申请。如申请人递交了旧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门/职系会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并在七日内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请人在指定限期内未能重新递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其申请将不获处理。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清楚列出已取得的专业资格和附上有关民航、电子工程及网路安全工作经验的问卷 [请参阅注(3)]。已填妥的申请书,连同有关问卷,须于2025年3月7日或之前送达有关招聘部门的上述联络地址。请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请职位的名称。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处,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s://www.csb.gov.hk) 作网上申请。

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所颁授学历的申请人,在现阶段毋须递交修业成绩表/文凭/证书/其他证明文件副本。至于持有非本地学历的人士,则须连同填妥的申请书提交修业成绩表/文凭/证书/其他证明文件副本。

在网上递交申请的人士,必须在2025年3月14日或之前,把问卷及其他证明文件,送交上述联络地址,并在信封面和问卷及各证明文件副本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如申请人没有按时递交问卷及其他证明文件,以传真、电邮方式提交申请书,或没有在G.F.340提供申请本职位所需资料以供考虑,其申请将不获受理。

申请人请尽量于申请书内提供一个电邮地址。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六至八个星期内接到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有关上述空缺的资料,可按该项职位所列电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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