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检查撮要报告

从2021年7月起(国际民航组织新政策指示生效后)

管制代理人须每年以电邮方式把上一年的保安检查撮要报告提交予民航处 (rar_qcp@cad.gov.hk)。民航处一般会于每年年初,提醒管制代理人提交该撮要报告。撮要报告的表格(Microsoft Excel格式)将于以下连结提供:

报告日期 附件下载
2022年1月 – 2022年12月 -
2023年1月 – 2023年12月 Open Excel File

管制代理人如未能在报告提供准确和足够的资料,可导致管制代理人资格被暂停或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