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二OO一至O二年度开支预算草案
管制人员的答复
总目 : 28 民航处
分目 :
纲领 : 2 机场安全标准
管制人员 : 民航处处长
局长 : 保安局局长
问题 :
当局来年就香港国际机场航空保安措施方面的开支为何,较去年的增幅(以百分比计算)为何,当中有多少属加强保安措施的开支?
提问人 : 刘皇发议员
答复 :
在香港国际机场(下文简称“机场”)航空保安措施方面,民航处是担任监管的工作,透过查核以确保航空保安措施符合规定的标准,并因应不时修订的国际标准和机场需求的转变,加强有关措施。民航处2001–02年度监管机场航空保安措施的预算开支为740万元,与2000–01年度的数额相同,主要是职员费用方面的开支。
机场航空保安措施的日常工作由机场管理局的附属公司机场保安有限公司执行,有关开支由机场管理局支付。根据法例(《航空保安条例》)规定,航空公司、机场租户禁区经营者和货运商均须制定和执行航空保安计划。有关开支由他们各自承担。
签署∶ 姓名:林光宇 职衔:民航处处长 日期:14.3.2001
决策局编号 ESB001 问题编号 1212
局长 : 经济局局长
文件显示了机场安全标准的4项新订目标和1项新指标,当中包括处理空运危险品和军火的申请和审查,其他的工作量大抵都增加了。与此同时,资源增值计划减省了50万元的有关开支,减省数目占总数1.8%。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a) 处方有没有聘请特定具专业技能的人员负责处理空运危险品和军火的申请和审查?如果有,有关的人员数目为何?是否足够应付机场日常的有关工作,以确保旅客的安全?
(b) 是次资源增值在减省开支,但同时工作量增加了,处方在日常工作流程作出了什么改变?有没有人员因资源增值计划而遭减省,或者增添员工的工时?这些减省对于机场的安全有没有影响?
提问人 : 叶国谦议员
(a) 民航处调派了三名受过适当训练和具备专业知识的民航事务主任,负责监管空运危险品和军火的工作。在监察安全地空运危险品和军火方面的日常工作足以应付裕如。
(b) 在2001/02年度,除了简化行政程序以提高工作效率外,本处预计机场安全标准部的工作程序不会有任何重大改变。增加了的工作量会由现有员工分担。本处不会因为推行资源增值计划而删除任何职位或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因资源增值计划而节省的开支,例如采用节约能源措施所减省的开支,对机场安全标准部的工作效率,以及监察香港国际机场达到安全标准的工作,都不会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决策局编号 FB051 问题编号 1496
纲领 : 6 飞机乘客离境税的管理
局长 : 库务局局长
在 2001-02 年度,征收飞机乘客离境税的管理工作获得多少拨款?
提问人 : 杨孝华议员
在2001-02年度,总目28民航处项下征收飞机乘客离境税的管理工作所需费用为160万元,主要用以支付职员费用。此外,在2001-02年度,当局亦在总目106杂项服务分目281飞机乘客离境税行政费用项下拨款4,170万元,用以向航空公司及民航处合约代理分别支付代收、以及处理豁免和退回飞机乘客离境税的费用。
签署∶ 姓名:林光宇 职衔:民航处处长 日期:19.3.2001
香港中环 都爹利街6号 印刷行305室 立法会议员杨孝华先生
杨议员:
飞机乘客离境税
二零零一年三月九日就飞机乘客离税提出的问题备悉,现将问题抄录如下,以便参考。尽管财务委员会主席表示该条问题并不符合会议规程,本处仍乐意答复如下:
问题: 政府会否考虑把飞机乘客离境税改为机场服务费,以改善机场的服务?
回复: 征收飞机乘客离境税纯粹是一项财政措施,目的是为政府提供稳定的经常收入来源。当局从未把这税项当作提供或改善机场服务的收费,而我们亦无计划将其转为服务费。
民航处处长林光宇
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