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安全標準部負責監管機場安全、航空保安、障礙物管制和空運危險品安全的工作。本部也負責促進直升機場及跨境直升機服務的發展,監察直升機場的運作安全和保安水平,評核和監察香港國際機場臨時雙跑道系統的發展和運作,以及三跑道系統擴建工程的相關發展項目,並肩負協調機場簡化手續的任務。
機場安全
簽發機場牌照
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獲民航處簽發機場牌照,以營運香港國際機場。機場安全標準部負責對機管局進行安全監督,確保其表現符合機場牌照發牌規定。
本部在年內曾進行15次審計和117次巡查,範圍包括飛行區內的臨時和定期維修工程、飛行區路面狀況、目視助航設備、飛機運作所需的其他設施、安全管理系統的實施情況、緊急應變計劃、機場救援和消防服務、由機管局及地勤服務公司為飛機提供的地面支援服務、機場運作所應用的科技,以及飛行區發展和優化項目。本部亦參與機管局對機場特許經營公司進行的審計,並監察飛機地面事故的調查工作,確保機管局有效監督各機場特許經營公司的安全表現,以及負責機構已採取適當修正措施,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隨着航空交通復常,新聘機場營運人員數目有所增加,本部與機管局保持緊密聯繫,以監察各機場特許經營公司為該等人員(包括經「運輸業輸入勞工計劃—航空業」投身業界的人員)提供的安全培訓,以提高各人的安全意識。
年內,機管局繼續進行數項大型飛行區維修計劃。其中,西貨運停機坪發展計劃已順利完成。所有涉及升級或重新配置工程的停機位已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啟用。此外,機管局分三個階段進行的滑行道重鋪工程於二零一九年十月展開,第一及第二階段的工程分別於二零二一年八月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完成。第三階段的工程亦已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動工,預計於二零二六年完成。此外,為提升飛行區地面燈的耐用程度,機管局正把飛行區地面燈逐步更換為發光二極管燈,工程於二零一九年一月開始,預計於二零二七年第四季竣工。
年內,為配合香港國際機場由臨時雙跑道系統過渡至三跑道系統運作,重新配置已關閉的中跑道及相關工程正全速進行。本部監察工程進度,並與機管局緊密協調,以確保香港國際機場能順利和安全地過渡至三跑道系統。來年,本部將會對新飛行區設施進行詳細評核及一系列的發牌巡查,並適時向機管局提供監管意見,以確保新飛行區設施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國際民航組織)的相關標準和建議措施,以及機場牌照發牌規定。
為測試緊急應變程序並加強機場營運者與各個相關應變單位在處理飛機意外方面的協調,機管局於年內舉行多次緊急應變演習。本部積極參與籌劃會議,向機管局和相關應變單位提供監管建議,並定期視察演習,以進一步優化緊急程序和提升應變能力。當中包括在二零二三年十一月舉行的大型飛機意外救援演習,過程模擬一架載有120人的空中巴士A320型客機降落,期間引擎碰撞北跑道而起火。機上的化學品因此滲漏至主機艙,導致機上部分旅客及機組人員眼睛和皮膚受刺激而感到不適。是次演習為北跑道自二零二二年投入運作後首次舉行的實地大型飛機意外救援演習,讓機管局、政府相關部門和參與演習的航空公司等應變單位有機會熟習處理飛機意外的緊急應變程序,以及使用香港國際機場新設置的洗消及救援設施為傷者進行清洗和護理。
為支持香港國際機場發展成為智能機場,本部與機管局緊密聯繫,就機場運作的科技應用制定全面的測試、試行和實施計劃。首輛無人駕駛巴士經成功測試及試行後,自二零二三年五月起投入運作,接載機場營運人員往返一號客運大樓中場客運廊與飛行區中場運作及維修大樓。無人駕駛電動拖車自二零二三年八月起投入服務,運送貨物來往主貨運停機坪與西貨運停機坪指定機位,至於行李運送服務已在二零二三年十月擴展至往返一號客運大樓行李處理大堂及一號客運大樓中場客運廊的停機位。此外,飛機停靠指引系統升級後,所支援的遠程飛機引領操作亦於二零二三年八月起在一號客運大樓衞星客運廊正式應用,使飛機遠程引領員無須親身去到停機位,亦可引領飛機靠泊。本部仔細檢查上述試行和實施階段的各個步驟,並向機管局提供監管建議,以確保機場運作安全高效。
本部亦持續密切監察機管局的機場安全管理工作,確保香港國際機場的安全管理系統保持穩健。年內,本部向機管局就其風險評估記錄系統的持續更新過程提供監管建議,以確保機管局有效地識別和管理因新措施和機場環境變化而衍生的安全風險。
安全監察
直升機場的運作和發展
本部繼續監察直升機場的運作安全,就本地直升機場的規劃和設計提供監管建議。本部亦一直與各持份者協調,藉此促進大灣區與香港之間跨境直升機服務的發展。
本部聯同所屬政策局一直與內地當局聯繫,推動跨境商用直升機服務的發展,以期擴展往來香港與廣東省城市的直升機服務。二零二四年三月,本部代表到訪深圳市,與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及深圳的直升機和直升機坪營運商會面,並實地考察直升機場設施。訪問期間,雙方就推動跨境直升機服務的最新計劃,以及低空空域的使用等議題進行交流,從而加深彼此對拓展跨境直升機服務的了解。
管制障礙物
民航處制定機場高度限制,以保障飛機航道及無線電導航儀器不受障礙物影響。本部審核多項建築和發展計劃及可行性研究,並提供監管建議,確保各個項目均符合現時臨時雙跑道系統及未來三跑道系統的機場高度限制和其他適用的航空安全規定。年內經審核的大型發展項目和研究包括位於過路灣的高端物流中心、擴建二號客運大樓、T2客運廊、「機場城市」發展策略及其相關計劃,即航天城發展項目和位於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的自動化停車場。至於機管局籌劃的三跑道系統擴建項目,本部就擴建後的機場高度限制和相關海上限制區,提供監管建議,確保飛機航道安全。
擴建機場成為三跑道系統的工程持續進行,承建商須調派大量工作船及機械到靠近機場的位置施工。本部繼續要求機管局及其工程項目顧問和承建商使用船舶/機械高度監測系統,監測在機場附近水域及工地位置工作的船隻/機械的最高高度,確保承建商遵守機場高度限制的規定。這項安排對本部審批高身船隻及機械臨時豁免遵守機場高度限制的申請尤其重要。本部密切監察承建商在遵守機場高度限制方面的表現,並視乎情況要求承建商提交和實施改善措施。本部亦不時與機管局的工程項目顧問和承建商會面,就建築方法以至建築工具等提供監管建議,以確保承建商遵守機場高度限制的規定。
年內,本部就香港境內進行的建築工程及機場島附近的海事運作,共批准234宗臨時豁免遵守機場高度限制的申請,當中185宗涉及擴建機場成為三跑道系統的填海及陸上工程,其餘49宗屬其他工程項目或一次性的工程。
本部得到海事處通力協助,繼續盡力防止船隻駛進機場島附近的海上限制區,以免航機和無線電導航儀器運作受到干擾。年內,海事處針對非法闖入限制區的事件,共提出八次檢控。
禁止使用會危害飛機航行的燈光
為確保航空安全不受威脅,本部不斷監察各類激光、探射燈和煙花表演,例如「幻彩詠香江」燈光匯演,以及大廈外牆的燈光,尤其是附帶照明的廣告招牌,並提供監管建議。
一般飛行活動
本部繼續規管滑翔傘、風箏、非動力驅動的模型飛機等康樂飛行活動,確保這些活動在符合飛行安全規例的情況下進行,不會影響民航飛機的運作。
運載危險品
本部的危險品事務組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和本地法例的規定,對空運危險品進行監管。危險品事務組設有一套危險品許可證制度,航空公司若能符合所有相關的安全規定,可獲發運載危險品進出或飛越香港的許可證。年內,危險品事務組共處理六宗新的危險品許可證申請及50宗許可證續期申請。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底,共有140家航空公司獲發許可證。此外,危險品事務組批准42家機構為航空公司、航空保安服務營運商、空運貨站、貨運代理人和付運人開辦危險品培訓課程。該組人員定期和突擊巡查航空公司、空運貨站、貨運代理人、付運人和培訓機構,確保他們遵從空運危險品的安全規定。如巡查期間發現未合乎規定的情況,該組會要求相關公司提交和實施令民航處滿意的修正行動計劃,以防止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發布安全規定
為加強業界及公眾對空運危險品安全規定的認識,危險品事務組於年內持續透過多個途徑宣傳安全規定,包括發放通告和海報,檢視和更新民航處網頁,在回覆查詢時加以推廣空運危險品的安全規定,以及不時提醒業界遵從相關規定。此外,該組在年內向航空公司及空運物流業界發出四份危險品通告,分別載列有關乘客攜帶危險品與安全處理和運輸鋰電池貨物的資訊。
法例
為確保本地兩套規管空運危險品的法例符合國際民航組織《危險品安全空運技術指令》的最新規定,危險品事務組於年內繼續推展相關修例工作,並獲空運物流業界支持。有關法例修訂主要是更新空運危險品的一些技術規定,包括某些危險品的分類、包裝、標記和標籤,並已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生效。
危險品事故
年內發生的危險品事故,主要涉及未經申報的空運危險品。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危險品事務組對所有事故進行了調查。一旦發現有公司違反危險品法例,民航處便會採取檢控行動。民航處與空運物流業界緊密合作,針對空運危險品實施經優化的管制、監督和巡查措施,繼續加強監管未經申報及錯誤申報危險品事故的工作。危險品事務組亦向香港空運物流業界及其他航空當局發布具參考價值的危險品事故資訊。
航空保安
對香港國際機場及機場外設施各個營運者的保安監察
為確保符合《香港航空保安計劃》的要求,本部於年內進行了一系列航空保安監察活動。工作重點是對香港國際機場及機場外的旅客、行李和貨物處理設施的營運者,包括機管局、租戶禁區營運者、航空公司,以及航機膳食和物品供應商等,進行航空保安審計和巡查。
機場發展項目
年內,本部根據《航空保安條例》處理了六宗有關香港國際機場禁區重新指定的提案,所涉項目包括(1)香港國際機場旅客捷運系統車廠及隧道的連接工程、(2)全新地勤設備維修服務設施的興建工程、(3)東面飛行區隧道的擴展工程、(4)保安檢查閘B的興建工程、(5)旅客捷運系統位於二號客運大樓第一層的隧道興建工程以及(6)西面飛行區隧道擴展工程及香港空運貨站冷鏈綜合處貨中心的興建工程。本部人員為該等項目進行實地評核,確保重新指定的禁區有足夠的保安管制措施。此外,本部跟機管局緊密合作,力求各項工作和項目均符合航空保安規定,當中包括與三跑道系統相關的項目、利用設有影像分析裝備的無人駕駛車輛協助進行禁區邊界的保安巡邏工作,以及機場其他設施的發展項目。
為強化香港國際機場作為國際航空貨運樞紐的地位,機管局繼續推展「香港國際機場東莞空港中心」(「空港中心」)先導計劃和香港國際機場的「空側海空聯運貨運碼頭」,以加強香港國際機場與大灣區之間的海空貨物聯運。在此計劃下,內地出口的空運貨物可預先於空港中心完成安檢、裝箱或打板和收貨。經空港中心接收的貨物可透過符合香港空運貨物保安規定的方式,以船隻無縫地運抵香港國際機場的空側海空聯運貨運碼頭,再直接裝上離港航班,無須在香港重複進行安檢程序。先導計劃一直運作暢順,機管局計劃在二零二五年年底前完成空港中心永久設施的首階段建設。
除了「空港中心」和「空側海空聯運貨運碼頭」外,機管局繼續發展香港國際機場與大灣區其他城市之間的聯運連接服務。二零二三年八月,新的海天中轉大樓開始運作。來自澳門的過境旅客可以先在澳門口岸的航空公司櫃位託運行李和領取登機證,然後坐上專用接駁巴士,經港珠澳大橋直達海天中轉大樓,再轉乘機場旅客捷運系統前往離境航班的閘口登機。旅客在澳門口岸託運的行李亦可直接運送至航班目的地。這項服務已於同年十二月擴展至珠海。
本部會繼續與機管局保持緊密聯繫,並就大灣區的客貨聯運發展提供監管建議,以確保符合香港的航空保安規定。
空運貨物保安
根據管制代理人制度,每名向民航處登記成為管制代理人的貨運代理,均須為空運貨物實施保安管制措施。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處的登記冊上有超過1 400名管制代理人。本部繼續透過定期檢查,監察已登記的管制代理人遵守管制代理人制度各項規定的情況。如發現任何未符合規定的地方,會要求他們提交和實施改善方案計劃。
本部於年內繼續實施「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計劃」,容許空運貨物在機場以外的地點進行安檢。這項措施不但提升香港處理出口空運貨物的整體安檢能力,亦加強空運貨物保安,達至出口空運貨物百分百安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處的登記冊上共有約150所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
便利措施
本部透過香港航空運輸簡化手續委員會,繼續監察機場實施《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9所訂標準和建議措施的情況,並與相關政府部門、機構和其他組織的高級管理人員從策略層面協調簡化手續工作。委員會於二零二三年九月會面,商討航空運輸服務在疫情後有序復蘇的協調工作,以及如何協助推行「運輸業輸入勞工計劃—航空業」,以紓緩航空業界人手短缺的情況。
為進一步提升旅客體驗,讓離港旅客於香港國際機場享有輕鬆無憂的旅程,本部繼續積極與機管局協調推動「登機易」服務。「登機易」是一項生物特徵識別系統,讓離港旅客方便快捷地辦理登記手續、行李託運、接受保安檢查、出境檢查以至登機的整個離境程序,無須在通過機場各個檢查點時重複出示登機證及旅行證件。年內,「登機易」的應用已擴展到所有登機櫃檯,並已整合至個別參與航空公司的流動應用程式,以便旅客預早辦理登機手續及完成自助行李託運。本部會繼續與機管局保持緊密聯繫,並從航空保安方面提供監管建議。
此外,本部按《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9的規定,為香港註冊航空公司的機組人員發出空勤人員證書,以便他們執行飛行職務。隨着航空運輸服務復蘇,新簽發的空勤人員證書大幅增加。年內,本部共發出了4 104張空勤人員證書。
國際事務
本部與海外航空保安當局保持緊密溝通,共同分享保安措施的良好作業資訊,以加強香港的航空保安。本部亦參與國際會議及計劃,密切留意航空保安措施的最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