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事务及安全管理部负责多项工作,包括监察航空公司遵守双边航空运输安排的情况;就本地航空公司的空运牌照申请及民航运输谈判向有关当局提供资料;为航空公司及其他飞机营运商提供航班协调和时刻分配服务;制定和执行飞机噪音消减措施;制定和实施航空安全管理政策,以促进航空系统安全和提升安全水平;以及监管香港的空中导航服务。本部亦负责处理有关民航的立法事宜、监管小型无人机的操作、向国际组织提供航空交通统计数字,以及协调民航处专业职系人员培训政策的制定工作。
航空服务
航空交通量
在二零二三至二四年度,客运量录得4 508万人次,较去年上升265%,约占疫情前水平的63%。二零二四年三月,客运量进一步上升至疫情前的68%。货运服务方面,全球货运需求依然强劲,本港航空货运量按年上升9%至 448万公吨。此外,飞机升降量按年上升92%,全年录得309 672架次,达至疫情前水平的74%。二零二四年三月,飞机升降量录得29 825架次,大约相当于疫情前水平的81%。年内,提供往来香港直航服务的航空公司有119家,网络覆盖176个城市/机场。
面对环球经济不明朗和地缘政治问题对航空业界的挑战,本部继续采取积极措施,支援业界营运,尤其是加快处理航空公司的航班申请。年内,本部处理和审批约12 000宗额外货运航班和包机申请。为巩固香港国际航空枢纽的地位,本部一直与业界紧密合作,携手应对未来挑战。
本地航空公司的服务
本地航空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底的服务在下文概述。
国泰航空有限公司营办的直接航班服务遍及全球79个目的地,包括新航点成都(天府)、海口、墨西哥城(费利佩.安赫莱斯)和上海(虹桥)。
香港华民航空有限公司营办直接货运航班服务,往来亚洲14个目的地。
香港航空有限公司营办直接航班服务,往来22个目的地,包括新航点成都(天府)、福冈、熊本、名古屋和布吉。
香港快运航空有限公司营办直接客运航班服务,往来24个目的地,包括新航点北京(大兴)、河内和马尼拉。
香港货运航空有限公司营办直接货运航班服务,往来16个目的地,包括新航点列日、伦敦(斯坦斯特德)、米兰和利雅得。
大湾区航空有限公司营办直接客运航班服务,往来六个目的地,包括新航点马尼拉和大阪。
直升机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继续在本地提供客运包机和空中作业服务。
空中快线直升机有限公司营办来往香港与澳门的客运包机至二零二三年九月,同年十一月向空运牌照局交回营运牌照。
非本地航空公司的服务
年内,有三家非本地航空公司开办前往香港的新定期客运航班,分别是青岛航空在二零二三年九月开办来往青岛及黄山的航班、塔新航空在二零二三年十月开办来往德里的航班,以及瑞丽航空在二零二四年二月开办来往南宁的航班。
定期货运服务方面,有四家非本地航空公司开办前往香港的新服务,包括One Air Limited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开办来往伦敦(希斯路)的航班、Challenge Air Cargo在二零二四年一月开办来往马耳他的航班、World Cargo Airlines 在二零二四年一月开办来往亚庇的航班,以及Tasman Cargo Airlines在二零二四年三月开办来往悉尼的航班。
另外,共有五家航空公司停办往来香港的定期航班服务,分别为越竹航空(二零二三年七月)、天津航空(二零二三年九月)、Sky Lease I, Inc. 和PT Rusky Aero Indonesia (dba Raindo United Services)(二零二四年一月),以及Royal Air Charter Service(二零二四年二月)。
年内,民航处共签发127张经营许可证,供航空公司营办往来香港的定期航班服务,并处理大约9 200宗更改定期航班服务申请,另签发2 963张经营香港境内和往来香港包机服务的许可证。
运价
年内,民航处共处理382宗修订往来香港定期客货运航班服务的运价申请。
此外,香港继续实施有时限的安排,准许航空公司按照民航处的现行机制向由香港出发的货运航班收取货运燃油附加费,直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空运牌照
根据《空运(航空服务牌照)规例》(第448A章),任何人如欲使用在香港注册的飞机,营办定期航班运载乘客、邮件或货物,必须向空运牌照局申请营运牌照。民航处会就各宗牌照申请,按需要向空运牌照局提供与航班事务相关的资料和统计数字。
航班时刻分配
按照《全球机场时刻准则》,民航处的香港机场航班协调办公室以公平、中立和高透明度的方式分配机场航班时刻,确保现有的机场基础设施得以善用。
年内,业界对航班时刻的需求大幅增长。经办公室协调航班后,在香港国际机场运作的航空公司及其他飞机营运商获分配的航班时刻共312 258个,按年增加92%,达至疫情前水平的82%。
根据上述《全球机场时刻准则》,航空公司通常在航季内使用获分配航班时刻的比率至少须达八成,才能在来年的相同航季保留该等航班时刻。
为减轻疫情对航空运输业的影响,民航处由二零一九年八月起暂停要求航空公司在航季内使用至少八成的获分配航班时刻。经密切监察航空业在疫情后的复苏情况,并考虑到香港国际机场航空交通量持续增长,民航处于二零二三年八月通知航空公司,航班时刻使用率须达八成的规定将由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二零二三年冬季起(即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恢复。
民航处会继续与业界持份者紧密合作,确保现有航班时刻得以善用。
飞机噪音管理
民航处一向关注飞机升降运作对社区可能构成的噪音影响,并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航组织)的指引,推行了多项飞机噪音消减措施。本处使用电脑化飞机噪音及航迹监察系统(监察系统),监察各项噪音消减措施的实施情况和各地区的飞机噪音水平。该监察系统的多个户外噪音监察站(监察站)分布于全港的关键位置,监察和记录飞机进出香港国际机场的噪音数据,并利用电脑系统把该等数据与民航处雷达系统所侦测到的实际飞机航迹进行综合分析。因应北跑道由二零二二年七月起运作,本处已扩大监察系统的覆盖范围,在北跑道航道附近具代表性的位置增设监察站。
除推行消减飞机噪音的运作程序外,自二零零二年起,民航处已禁止不符合相关飞机噪音标准的飞机在香港升降。为进一步减轻飞机噪音对居民的影响,由二零一九年三月底开始,未能符合《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6第一卷第二部分第四章所载的噪音标准或同等标准的飞机,亦不得于晚上十时至翌日早上七时在香港升降。民航处会不时检讨有关安排,并密切留意国际民航组织、国际航空业界及香港国际机场运作的最新发展,按需要考虑加强有关要求。
年内,本处共处理556宗飞机噪音投诉,并已详细调查每宗个案和向投诉人解释调查结果。为加深社区对各项噪音消减措施和噪音监察工作的认识,本处与各区区议会保持紧密联系。
国际民航组织的活动
为遵行《基本法》的规定,保持香港的国际和区域航空中心的地位,以及履行国际民航组织的区域性航行规划程序所规定的职责,民航处继续积极参与国际民航组织的活动,包括会议、座谈会及研讨会等。年内,民航处代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成员身分,共出席了10次只限国家参加的国际民航组织会议,另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了34次非仅限国家出席的国际民航组织会议。以上44次会议的详情载于附录。此外,本处与国际民航组织往来的函件共有436份,主要就民航技术事宜提供意见及资料。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的活动
民航处继续以「中国香港」的名义,支持亚太经合组织的民航活动和措施。年内,本处就亚太经合组织的28项要求,提供民航技术事宜的意见及资料。
小型无人机
为把握无人机的巨大应用潜力,同时保障航空和公众安全,政府在《民航条例》(第448章)下订立附属法例《小型无人机令》,为小型无人机设立具前瞻性的规管框架。法例已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一日全面实施,以风险为本的模式规管小型无人机的操作,并按照小型无人机的重量和不同的操作风险水平,设立相应的规管要求,包括小型无人机的注册和标签、遥控驾驶员的注册、培训和考核、设备、操作规定及保险等。
为协助遵从相关要求,民航处于二零二二年五月正式推出小型无人机电子平台「SUA一站通」。该平台操作简易,市民可经流动应用程式或互联网网站登入,以进行注册、提交申请和获取安全资讯(包括通过无人机飞行图阅览当前生效的限制飞行区、安全规定文件和指引),以及接收最新的安全资讯通知。民航处同时亦透过不同方式继续进行宣传及教育工作,包括在民航处网站刊载安全资料和指引、派发安全单张、在不同平台及简介会介绍有关法例和安全信息、与警方进行联合宣传活动等,以提高相关界别、机构和公众对操作小型无人机的安全意识。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底,民航处已处理超过28 000宗遥控驾驶员注册申请及超过36 000宗小型无人机注册申请。民航处处长亦发出超过120张进阶操作许可予小型无人机营运人。超过2 500名学员已完成「进阶训练机构计划」下的训练,准备取得「进阶等级」以进行较高风险的操作。
安全策略办公室
安全策略办公室负责协调本处实施航空安全管理的措施及规定,包括推展航空安全方案和采用持续监察方法的工作,并促进有效的安全管理。
持续监察方法的落实工作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采用的持续监察方法,各缔约国及民航当局须向该组织提供资料,以便国际民航组织持续评估有关当局监督航空安全的能力,以保障全球航空安全。
年内,民航处继续以协调方式与持份者积极实施持续监察方法,包括制定行动计划及相关工作、向国际民航组织提供最新资料,以及定期检视持续监察方法的文件。
国际民航组织国家安全方案的实施
年内,民航处继续推行《香港航空安全方案》,并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最新安全管理标准和指引,检讨和更新有关方案。
国际民航组织发布了二零二三至二五年《全球航空安全计划》,以优化全球持续改进航空安全的路线图。为支持该项安全计划,民航处加入国际民航组织的工作小组,协助编制二零二三至二五年《亚太地区航空安全计划》,为加强亚太地区的安全监督和降低安全风险制定策略。
民航处处长廖志勇于二零二零年当选国际民航组织亚太地区区域航空安全小组(区域航空安全小组)主席,任期三年,直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八至十九日区域航空安全小组第13次会议时任期圆满结束。在该会议上,时任民航处助理处长(机场安全标准)黄嘉华当选区域航空安全小组新任副主席,任期三年。区域航空安全小组现有41个国家/行政区成员,旨在订定和推行亚太地区航空安全管理绩效指标框架,并提供推广安全措施的地区平台。年内,民航处继续支援区域航空安全小组的各项地区安全策略,包括与区内伙伴共同推动航空安全和交流实施航空安全方案的经验。
民航处会继续定期检视和优化现行航空安全监督制度,并推行相关的全球航空安全策略和安全管理规定,以持续改进航空安全的规管工作。
航空交通管理标准组
航空交通管理标准组(空管标准组)负责确保本港提供的空中导航服务达到并维持在所订的高水平安全标准。
安全监督工作
空管标准组定期对航空交通管理部和航空交通工程服务部进行审计和安全检查。年内,共进行28次审计和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航空交通管理与通讯、导航和监察服务的运作、程序、培训和考试;安全管理系统的应用;空管设备/系统;安全事故调查;设备维修保养的安排;内部审核;以及安全建议的跟进行动。
空管标准组其中一项职责是联同航空交通管理部的调查人员,就所有空管事故展开初步调查,以确定事故的类别和严重程度,然后再按既定指引,决定调查的形式。年内,空管标准组已进行空管事故的安全覆检。
空管标准组亦透过空中导航服务标准协调会议和航空交通安全评核委员会,与飞行标准及适航部、本地主要航空公司和政府飞行服务队等空中导航服务提供单位和其他持份者的安全人员合作,定期检讨安全事故、安全管理系统的应用和提供安全空中导航服务的事宜,推动持续发展,精益求精。
文件编制
空管标准组定期覆检和修订现有的规管文件,确保内容准确有效和适时更新。
空管人员执照
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的标准和《1995年飞航(香港)令》的规定,空管标准组共发出94份首次签发的空管主任执照、空管级别执照和证书,另续发246份空管级别执照和证书。
安全推广工作
为推广安全,空管标准组为空中导航服务提供者和维修服务承办商的职员,定期举办安全文化及安全管理系统的简报会和发布安全推广资讯,以巩固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的概念。此外,空管标准组定期于本处内联网发布规管资讯和安全管理资料,方便所有空中导航服务人员查阅。
培训及发展
航班事务及安全管理部支援民航处培训政策的制定,并就批准部门培训计划提出建议。此外,本部定期联络各分部的培训统筹人员,协助举办为整个部门而设的培训活动。
知识管理活动
为进一步推动民航处的持续学习文化,本部筹办知识管理活动,例如有关最新航空发展或趋势的讲座和拜访航空业界主要持份者。
航空教育径
航空教育径(教育径)为公众提供增进航空知识的宝贵途径,让市民了解民航处各分部的职能和职责、香港民用航空的发展历程、正在建造的三跑道系统,以及航空安全的重要性。
教育径全年开放予公众参观。年内,约有11 300人参观教育径,大多为参加导赏团的本地学生。
青年发展
为加深年轻人对航空业的了解,并培养他们投身航空业的志向,民航处于年内推出「青年起航」计划。
在此计划下,民航处与香港交通安全队由二零二三年十一月起合办「航空安全知识专章」计划(专章计划)。专章计划除了让香港交通安全队的学生队员获得航空安全的知识,更希望能启发他们投身航空业,从而配合政府的「青年发展蓝图」,长远亦为香港航空业在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成为国际航空枢纽角色作出贡献。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底,已有超过200名香港交通安全队成员参与专章计划下的各项活动。
专章计划是民航处「青年起航」系列的首个活动。民航处未来将继续与不同青年组织及制服团体合作,提供多元化的计划和活动,藉此提升青少年对航空业的认识和兴趣,竭力为航空业培育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