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事務及安全管理部負責的工作包括:監察航空公司遵守雙邊航空運輸安排的情況;就本地航空公司的空運牌照申請及民航運輸談判向有關當局提供資料;為航空公司及其他飛機營運商提供航班協調和時刻分配服務;制定和實施航空安全管理政策,以促進航空系統安全和提升安全水平;以及監管香港的空中導航服務。該部也負責處理有關民航的立法事宜、處理在本港的無人駕駛飛機系統(無人機)操作申請和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識;為飛機意外及嚴重事故的調查工作提供行政支援1;協調民航處專業職系人員培訓政策的制定;以及向國際組織提供航空交通統計數字。
航空服務
航空交通量增長
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的客運量達7 482 萬人次,按年上升了2%;飛機升降量亦達428 895 架次,按年增加了1%。貨運量則為496 萬公噸,按年下跌0.5%。
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底的年度內,提供直接航班服務往來香港的航空公司有127 家,服務網絡涵蓋220 個城市/機場。
本地航空公司的服務
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底,國泰航空有限公司營辦的直接航班服務遍及全球77 個目的地,當中包括定期客運航班的新航點布魯塞爾、都柏林和華盛頓。
港龍航空有限公司營辦的直接客運航班服務,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底,遍及49 個目的地,包括達沃、濟南和棉蘭等新增航點。
香港華民航空有限公司(華民航空)繼續經營亞洲區直接貨運航班服務。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底,華民航空營辦往來亞洲12 個目的地的直接航班服務。
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底,香港航空有限公司營辦往來36 個目的地的直接客運航班服務,包括新增客運航點馬尼拉和三藩市。
香港快運航空有限公司(香港快運)是本港目前唯一的低成本航空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底,香港快運的直接航班服務涵蓋23 個目的地,包括新增的航點長崎。
香港貨運航空有限公司經營直接貨運航班服務,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底,服務覆蓋11 個目的地,包括新增的航點阿拉木圖、杭州、伊斯坦堡、上海和鄭州。
TAG Aviation Asia Limited繼續營辦不定期客運航班服務,接載乘客到世界各地。
空中快線直升機有限公司繼續營辦香港與澳門之間的不定期客運航班服務。
直升機服務(香港)有限公司繼續在本地提供客運包機和空中作業服務。
非本地航空公司的服務
年內,共有四家非本地航空公司首次開辦往來香港的定期客運航班服務,包括埃及航空於二零一八年九月開辦往來開羅的航班;泰國微笑航空公司於二零一八年十月開辦分別往來曼谷和布吉的航班;香料航空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開辦往來德里的航班;以及Interglobe Aviation Limited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開辦往來班加羅爾的航班。
定期貨運服務方面,年內共有兩家非本地航空公司開辦新服務,包括Sky Gates Airlines於二零一八年八月開辦往來莫斯科的航班;以及香料航空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開辦往來德里和加爾各答的航班。
年內,共有八家航空公司停辦往來香港的定期航班服務,計有:新加坡貨運航空(二零一八年四月)、柬埔寨景成國際航空、比利時航空、達美航空、斯里蘭卡航空及奧地利航空(二零一八年十月)、全球貨運航空(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和ASL Airlines Belgium(二零一九年三月)2;
年內,民航處合共簽發了136 張經營許可證,以供航空公司營辦往來香港的定期航班服務,並處理了大約5 500 宗更改定期航班服務申請,另又簽發了1 195 張經營香港境內和往來香港包機服務的許可證。
運價
年內,民航處共處理了898 宗修訂往來香港定期客貨運航班服務的運價申請,並由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起,放寬客運燃油附加費的規管,以及實施機票銷售點須展示價格的新規定。此外,民航處繼續作出有時限安排,批准航空公司徵收貨運燃油附加費。
空運牌照
根據《空運(航空服務牌照)規例》(第 448A 章),任何人如欲使用在香港註冊的飛機,營辦定期航班運載乘客、郵件或貨物,必須向空運牌照局申請營運牌照。年內,民航處就一宗更改牌照申請,向空運牌照局提供了與航班事務相關的資料和統計數字。
航班時刻分配
按照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發布的《世界航班時刻準則》,香港機場航班協調辦公室以公平、中立、高透明度的方式分配機場航班時刻,以確保現有的機場基礎設施得以善用。年內,於香港國際機場運作的航空公司及其他飛機營運商共獲分配431 940 個航班時刻。已分配的航班時刻使用率超過99%。香港機場航班協調辦公室將會繼續和業界持份者緊密合作,以充分利用航班時刻。
國際民航組織的活動
為遵行《基本法》的規定,保持香港國際和區域航空中心的地位,以及方便履行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國際民航組織)區域空中導航程序所定的職責,民航處繼續積極參與國際民航組織的活動,包括會議、座談會及研討會等。年內,民航處代表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成員身分,出席了六次只限國家參加的國際民航組織會議,另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了26 次並非僅限國家出席的國際民航組織會議。以上32 次會議的詳情載於附錄。此外,本處與國際民航組織往來的函件共有437 份,主要就民航技術事宜提供意見及資料。
亞太經合組織的活動
民航處繼續以「中國香港」的名義,支持亞太經合組織的民航活動和措施。年內,本處就亞太經合組織的29 項要求,提供了民航技術事宜的意見及資料。
無人駕駛飛機系統(無人機)
根據現行《1995 年飛航(香港)令》(香港法例第 448C 章)第 48 條,任何人士不得罔顧後果或疏忽地引致或容許飛機對他人或財產安全構成危險。
為優化上述規管機制,務求既可配合無人機的技術發展和多元化用途,又可保障公眾安全,民航處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委託顧問研究無人機的規管事宜。顧問建議透過註冊及風險為本的系統,規管香港的無人機操作。
民航處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公布顧問研究報告,並就規管無人機的方向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為收集持份者的意見,民航處亦與有關各方舉辦多個專題小組會議,當中包括無人機的消閒/商業用家、製造商、無人機/模型飛機協會、工程和研究機構、保險業監管局/保險業聯會,以及傳媒機構。
在諮詢期間,民航處共收到147 份意見書。公眾和持份者大致上均支持優化香港的無人機規管機制,包括為無人機建立註冊系統、按風險水平為無人機的操作分類、訂明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規定,以及就無人機的設備與無人機操作人的培訓及/或考核增訂要求。回應者亦支持發布無人機飛行圖,以劃定飛行限制區。
經考慮顧問研究的建議、在公眾諮詢期間收集到的意見,以及其他主要司法管轄區的做法,民航處提出優化規管機制的立法建議,並現正草擬相關法例,以盡快提交立法會審議。
除立法外,民航處會繼續推展相關的宣傳和教育工作(例如電視、電台、部門網站、其他相關網站和刊物),加強業界與市民對操作無人機的安全意識。
安全策略辦公室
安全策略辦公室負責落實安全管理措施和規定,統籌和協調本處推展航空安全方案和持續監察方法的工作,以及促進有效的安全管理。
持續監察方法的落實工作
國際民航組織自二零一三年一月起,採用持續監察方法,取代以往對締約國展開周期安全監督審計的方法。持續監察方法要求各締約國及民航當局,向國際民航組織提供相關資料,以供國際民航組織持續審計,從而加強各國及民航當局監督航空安全的能力,促進全球航空安全。
根據持續監察方法的最新發展,民航處通過持續監察方法協調工作小組,協調制定行動計劃及執行的細節,積極落實相關工作,當中包括向國際民航組織提供所需資料,並依循持續監察方法進行內部安全審計等事宜。年內,落實持續監察方法的工作進展良好。
國家安全方案的實施
年內,民航處繼續推行《香港安全方案》,並根據國際民航組織最新的安全管理標準和指引,檢討和更新有關方案。
為符合國際民航組織附件19 有關安全管理的國際標準和建議措施的最新修訂,香港於二零一八年五月發布《香港航空安全方案》第三版。
年內,民航處因應國際民航組織最新的安全方案要求,完成了多項工作,並全面落實《香港航空安全方案》所訂目標。同時,民航處舉辦了安全管理工作坊,以促進安全管理績效,本地航空業人員踴躍參與。
民航處會繼續在現有的航空安全監督制度內逐步引入績效管理的元素,並分階段推行相關的全球航空安全策略和安全管理規定,不斷改進航空安全的規管工作。
飛機意外及嚴重事故調查
為符合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生效的《國際民航公約》《附件13》的規定,即意外調查機構須獨立於民航管理部門及其他可能干預調查的進行或客觀性的團體,政府安排在運輸及房屋局(運房局)轄下成立一個獨立的民航意外調查機構。自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起,新成立的民航意外調查機構正式從民航處接管調查在香港發生的飛機意外及嚴重事故的責任和權力。
航空交通管理標準組
航空交通管理標準組(空管標準組)負責確保本港提供的空中導航服務,達到並維持在所訂的高水平安全標準。
安全監督工作
空管標準組定期對航空交通管理部和航空交通工程服務部進行審計和安全檢查。年內,共進行了28 次審計和安全檢査。
安全檢查範圍包括航空交通管理與通訊、導航和監察服務的運作、程序、培訓和考試,安全管理系統的應用,空管設備/系統,安全事故調查,設備維修保養的安排,內部審核,以及安全建議的跟進行動。
二零一九年二月,空管標準組人員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和《1995年飛航(香港)令》的規定,對航空交通管理部的安全管理系統展開續期審查,過程順利。該系統獲續期至二零二四年。
空管標準組的職責之一,是聯同航空交通管理部的調查人員,就所有空管事故展開初步調查,以確定事故的類別和嚴重程度,然後再按既定指引,決定調查的形式。年內,空管標準組進行了空管事故安全覆檢。
空管標準組亦透過空中導航服務標準協調會議和航空交通安全評核委員會,定期與空中導航服務提供單位和其他負責航空安全的持份者合作,例如飛行標準及適航部、本地主要航空公司和政府飛行服務隊,以共同檢討安全事故、安全管理系統的應用和提供安全空中導航服務的事宜,推動持續發展,精益求精。
文件編製
空管標準組定期覆檢和修訂現有的規管文件,確保內容準確有效和符合現況。年內,經修訂的規管文件有《航空交通事故調查指引》(CAD636)及發出一份《空中導航服務資料通告》。
空管人員執照
根據《國際民航公約》《附件 1》的標準和《1995 年飛航(香港)令》的規定,空管標準組共發出了162 份首次簽發的空管主任執照、空管級別執照和合格證書,另續發了175 份空管級別執照和證書。
安全推廣工作
為推廣安全訊息,空管標準組定期為空中導航服務提供單位和維修服務承辦商的職員,舉辦安全文化和安全管理系統的簡報會及發出安全推廣資訊,以鞏固安全監督和安全管理的概念。此外,空管標準組也定期於本處內聯網發布規管資訊和安全管理資料,方便所有空中導航服務人員查閱。
培訓及發展
航班事務及安全管理部為培訓及發展委員會提供支援,以制定部門培訓政策,以及就批准部門培訓計劃的事宜作出建議。本部與各分部負責統籌培訓事宜的人員緊密合作,繼續協助部門推行及落實部門培訓/學習方案,以及舉辦知識管理活動,促進部門的持續學習文化。
知識管理活動
本部定期舉辦知識管理活動,在部門培育濃厚的持續學習文化。這些活動包括最新的航空發展或趨勢講座、拜訪航空業界伙伴及持份者等,當中「學習星期三」一直深受同事歡迎。此活動藉着邀請內部或外界專家,以講座形式分享與航空相關的知識,並特設與講者互動討論的環節,是同事分享知識和經驗的有效平台。
航空教育徑
航空教育徑(教育徑)繼續發揮作用,成為有效的教育工具。教育徑導賞團增進市民的航空知識,包括民航處的功能及職責、香港民用航空的發展歷程,以及航空安全的重要性。年內,參觀教育徑的人數約有17 000 人,當中以本地學生為主。
香港國際航空學院
由香港機場管理局成立及管理的香港國際航空學院,於二零一七年四月開始舉辦培訓課程。年內,民航處繼續為機管局提供支援,包括就相關課程內容、培訓教材和導師資格給與意見,並提供民航處總部的訓練設施,以舉辦相關培訓課程。
- 自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起,運輸及房屋局在轄下成立了新的民航意外調查機構,接管調查在香港發生的飛機意外及嚴重事故的責任和權力。
- 柬埔寨吳哥航空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停辦往來香港的定期航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