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安全標準部負責監管機場安全、航空保安、障礙物管制和空運危險品的工作。本部也負責促進直升機場的發展,監察直升機場的運作安全和保安水平,制定和執行飛機噪音消減措施,評核及監察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擴建工程的相關發展項目,並肩負協調機場簡化手續的任務。
機場安全
簽發機場牌照
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獲民航處簽發機場牌照,營運香港國際機場。機場安全標準部繼續執行對機管局的安全監督,以確保該局的表現符合機場牌照發牌規定。
本部在年內進行了14 次審計和130 次巡查,範圍包括機場限制區內的臨時和定期維修工程、飛行區路面狀況、目視助航設備、飛機運作所需的其他設施、安全管理系統的實施情況、緊急應變計劃、機場救援和滅火服務、由機管局和地勤服務公司為飛機提供的地面支援服務,以及飛行區擴建項目。本部也參與機管局對機場特許經營公司進行的審計,並監察飛機地面事故的調查工作,以確保機管局有效地監督各機場特許經營公司的安全表現,以及相關各方已採取適當修正措施,防止同類事故重演。
年內,機管局推行了數項機場大型維修計劃,其中一項是南跑道路面重鋪及加固工程。有關工程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展開,預計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完成。此外,機管局計劃逐步把飛行區引導標誌燈箱的熒光燈更換為發光二極管燈,並於二零一九年三月展開首期工作,而整項標誌燈箱更換計劃預計於二零二零年年底完成。此外,機管局繼續建造高架旅客走廊,連接一號客運大樓與北衞星客運廊。為了確保機場安全,並將對機場一般運作的影響減至最低,本部密切監察有關工程進度,不時巡查上述工程並向機管局提出意見和建議。
為應付航班持續增長,機管局不斷致力確保機場中場範圍發展計劃如期進行。中場範圍發展計劃第二期工程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竣工,提供了一條滑行道和10 個遠方停機位,當中有三個可容納基準代字為F的飛機。此外,機管局於二零一七年展開中場餘下範圍的發展項目。該項目的首階段工程已於二零一九年三月竣工,提供了一條新滑行支道和11 個遠方停機位;第二階段工程預計在二零二零年完成,將可提供另一條新滑行支道和13 個遠方停機位。在新設施啟用前,本部與機管局保持緊密聯繫,並作實地檢查,以確保設施的設計、基礎建設和運作均符合機場牌照的發牌規定。
年內,機管局在香港國際機場引入多項創新措施。為持續提升停機坪的運作效率和安全水平,並落實香港國際機場作為環保機場的承諾,機管局在二零一八年七月推行地勤設備共用計劃。計劃的首階段在中場客運廊和中場餘下範圍的指定停機位實施。根據新的計劃,機管局會為停機坪服務特許經營公司提供地勤設備,主要是處理飛機續航的電動地勤設備。該計劃將分階段擴展至一號客運大樓、北衞星客運廊和日後的第三跑道客運廊。此外,機管局於二零一八年第二季展開自動導向車和登機橋自動預靠功能測試。本部會繼續就機管局推行的新發展項目、新設施和新操作程序提供監管建議,進一步提升機場的安全水平和運作效率。
為測試緊急應變程序,以及加強機場營運者與各個相關應變單位在處理飛機意外時的協調能力,機管局於年內舉行了多次緊急應變演習。本部一直積極參與籌劃,並定期視察這些演習,其中一次是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舉行的年度大型飛機意外救援演習。是次演習模擬一架抵港的空中巴士A320 型客機滑出北跑道,在三跑道系統的填海區迫降。客機右舷引擎與一艘深層水泥拌合躉船相撞,導致躉船起火。這是首次在三跑道系統的工程範圍內進行演習。不同應變單位,包括機管局、三跑道系統填海工程承建商、政府相關部門和航空公司,均參與演習,以測試各單位處理飛機事故的緊急程序和應變能力。從籌備至完成演習,本部一直監察各階段的進展,並提出監管建議,讓機管局和相關應變單位進一步改善緊急程序和提高應變能力。
機場安全標準部繼續監察機管局,確保其安全管理工作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國際民航組織)的標準和建議措施。年內,機管局就飛行區內的新發展項目和新程序更新了風險評估記錄系統,以記錄由此而引起的運作環境轉變所衍生的風險。本部不時就風險評估記錄工作向機管局提岀監管意見。
安全監察
直升機場的運作和發展
機場安全標準部繼續監察直升機場的運作安全,並就規劃和設計本地直升機場,以及發展跨境直升機場,提供監管建議。
年內,政府飛行服務隊計劃在前啟德機場跑道末端設立啟德分部,與規劃中的跨境直升機場設置在同一幅用地上。機場安全標準部就該計劃的整體設計提供了技術建議,使直升機場用地同時保留商業發展效益,預留可供日後發展跨境直升機場的運作空間,包括一個與飛行服務隊共用的升降坪、一個專用停機坪,以及辦公室和乘客接待區。該計劃已踏入建造階段。
管制障礙物
民航處制定機場高度限制,以保障飛機航道及無線電導航儀器不受障礙物影響。機場安全標準部審核了多項建築和發展計劃及可行性研究,並提供監管建議,確保各個項目均符合機場高度限制和其他航空安全規定。年內,經本部審核的大型發展項目和研究,在機場範圍以外的有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和香港連接路、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上蓋發展、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東涌新市鎮擴展研究,以及大嶼山發展項目。這些項目當中,香港口岸、香港連接路和部分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已於二零一八年第四季啟用。在機場範圍內的大型發展項目,則包括中場餘下範圍的發展計劃、機場北商業區發展計劃,以及擴建機場成為三跑道系統的填海及建造工程。此外,在機管局籌劃三跑道系統工程項目方面,本部就擴建機場後的機場高度限制和相關的海上限制區,積極提供監管建議,以確保飛機航道安全。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香港連接路、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的填海及建築工程,以及擴建機場成為三跑道系統的填海及建造工程於二零一八年繼續進行,承建商必須於機場周邊水域調派大量工作船。由於這些重要工程的工地位置靠近機場,並在兩條跑道的飛機航道之下,本部主動指導這些工程的項目顧問和承建商使用船舶/機械高度監測系統。該系統全日24 小時運作,監測在機場附近填海及工地位置工作的船隻/機械的最高高度,監督承建商遵守機場高度限制的規定,從而將避開航道所帶來的影響減至最低。這項安排對本部考慮是否批准高身船隻臨時豁免遵守機場高度限制的申請,尤其重要。本部密切監察承建商在遵守機場高度限制方面的表現,並視乎需要要求承建商提交及實施改善措施。本部亦會不時與機管局的工程項目顧問和承建商會面,就建築工程(包括工程期間所需要使用的建築工具)提供監管建議,以確保承建商遵守機場高度限制的規定。
年內,就香港境內進行的建築工程及機場島附近的海事運作,本部共批准了244 宗臨時豁免遵守機場高度限制的申請,當中51 宗涉及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香港連接路和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的工程,161 宗涉及擴建機場成為三跑道系統的填海工程,餘下32 宗涉及小型或一次過的工程。
本部得到海事處通力協助,繼續盡力防止船隻駛進機場島附近的海上限制區,以免航機和無線電導航儀器運作受到干擾。年內,海事處針對非法闖入限制區的事件,共提出了五次檢控。
香港國際機場擴展至三跑道系統的運作
機管局正就三跑道系統的工程項目進行詳細設計及施工,機場安全標準部會監察有關工程項目,確保符合國際民航組織的相關機場要求。此外,本部亦與機管局及其他政府部門緊密協作,為三跑道系統制定機場高度限制及機場附近水域的航行管制,以確保將來的三跑道系統安全運作。
禁止使用會危害飛機航行的燈光
為確保航空安全不受威脅,本部繼續監察各類激光、探射燈和煙花表演,如「幻彩詠香江」燈光匯演、除夕倒數等,以及大廈外牆的燈光,尤其是有照明的廣告招牌,並提供監管建議。
一般飛行活動
本部繼續規管康樂飛行活動,包括滑翔傘、風箏、模型飛機等,確保這些活動在符合飛行安全規例的情況下進行,而且不會影響民航飛機的運作。
運載危險品
機場安全標準部的危險品事務組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和本地法例的規定,監管空運危險品。危險品事務組設立了一套危險品許可證制度,航空公司若能符合所有相關的安全規定,可獲發運載危險品進出或飛越香港的許可證。年內,危險品事務組共處理了六宗新的危險品許可證申請及55 宗許可證續期申請。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底,共有100 家航空公司獲發許可證。此外,危險品事務組批准了40 家機構為航空公司、空運貨站、貨運代理人和付運人開辦危險品訓練課程。該組人員又定期和突擊巡查航空公司、空運貨站、貨運代理人、付運人和培訓機構,確保他們遵從空運危險品的安全規定。如在巡查期間發現未合符規定的情況,該組會要求相關公司提交和實施令民航處滿意的修正行動計劃,以防止類似情況再發生。
發布安全規定
為加強業界及公眾對空運危險品的安全規定的認識,危險品事務組不斷透過多個途徑宣傳安全規定。年內,該組派發單張和海報,檢視和更新民航處網頁,以及在回覆查詢時加以推廣空運危險品的安全規定,並提醒業界遵從相關規定。此外,該組在年內發出四份危險品通告,向空運業界發布最新規定。
法例
為使本地兩套規管空運危險品的法例與國際民航組織最新的《危險品安全空運技術指令》的規定一致,危險品事務組於年內在空運業界的支持下繼續進行相關的修例工作。
危險品事故
年內發生的危險品事故,主要涉及未經申報的危險品。為防止類似事件重演,危險品事務組會調查所有事故,如發現相關公司違反危險品法例,民航處會採取檢控行動。民航處與空運業界緊密合作,於二零一八年十月為安全空運危險品實施加強管制、監督和巡查措施,以強化監管未經申報及錯誤申報危險品事故的工作。此外,危險品事務組向香港空運業界及其他航空當局發布具有參考價值的危險品事故資訊。
飛機噪音管理
民航處一向關注飛機噪音對居民的影響,並根據國際民航組織的指引,實施了一系列噪音消減措施。本部使用電腦化飛機噪音及航跡監察系統,監察各項噪音消減措施的實施情況和各地區的飛機噪音水平。該系統設有16 個戶外噪音監察站,在全港關鍵位置監察和收集飛機進出香港國際機場的噪音數據,並利用電腦系統把該等數據與民航處雷達系統所偵測的實際飛機航跡綜合分析。
為減低飛機操作聲浪對各社區造成的影響,民航處實施了一系列飛機噪音消減措施。除了推行消減飛機噪音的運行程序外,民航處亦已禁止不符合相關飛機噪音標準的飛機於香港升降。自二零零二年起,民航處已禁止所有不符合《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 16 第一卷第二部分第三章所載的噪音標準(第三章噪音標準)的飛機在香港升降。為增強上述飛機噪音消減措施,民航處已於二零一四年起,加緊限制僅符合第三章噪音標準的飛機在香港升降。為進一步減低飛機噪音對各社區造成的影響,自二零一九年三月底起,未能符合《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 16 第一卷第二部分第四章所載的噪音標準或同等標準的飛機,不得於晚上十時至翌日早上七時在香港升降。民航處會繼續不時檢討有關安排,並會密切留意國際民航組織、國際航空業界以及香港國際機場運作的最新發展,按需要考慮加強收緊有關要求。
年內,本部共處理了337 宗飛機噪音投訴。本部會就每宗個案作出詳細調查,並向投訴人解釋調查結果。為加深社區對各項噪音消減措施和噪音監察工作的認識,本部多次派員出席區議會會議,並與地區居民會面。
航空保安
對機場各個營運者的保安監察
機場安全標準部通過審計和檢查,確保機管局和機場的各個營運者,包括租戶禁區營運者、航空公司,以及航機膳食和物品供應商,符合《香港航空保安計劃》的規定。
機場發展項目
年內,本部根據《航空保安條例》處理了五宗香港國際機場禁區的指定提案,所涉項目包括亞洲空運中心一號空運貨站的重開、一號客運大樓北面離境檢查大堂的擴展工程、一號客運大樓五樓與附屬大樓的接合工程、一號客運大樓六樓行李輸送廊延展至附屬大樓的工程,以及一號客運大樓七樓禁區美食廣場的擴展工程。本部人員已實地評核,確保新指定的機場禁區有足夠的保安管制措施。此外,本部跟機管局緊密合作,確保與三跑道系統相關的項目及機場其他設施的發展項目符合航空保安的規定。
空運貨物保安
根據管制代理人制度,每一名向民航處登記成為管制代理人的貨運代理,均須為空運貨物實施保安管制措施,並檢查指定來源的貨物。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本處的登記冊上共有1 500 名管制代理人。機場安全標準部繼續透過定期檢查,監察已登記的管制代理人,確保他們遵守管制代理人制度的各項規定。如發現任何未符合規定的地方,會要求他們提交及採取改善措施。
為遵行國際民航組織宣布的航空貨物保安新政策,本部於二零一八年十月推出「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計劃」,使空運貨物可在機場以外的地點進行安檢。這項新措施不僅旨在提升香港處理出口空運貨物的整體安檢能力,還同時配合本地空運業界的作業模式及行業發展,務求既可加強空運貨物保安,又可保持香港的國際航空貨物樞紐領先地位。
便利措施
除透過機場安全標準部參與機場簡化手續委員會,以監察《國際民航公約》附件 9 所訂的標準和建議措施在機場實施的情況外,本處和業界高級管理人員於二零一八年七月成立香港航空運輸簡化手續委員會,從策略層面協調各有關部門、機構和其他組織之間的簡化手續工作。此外,機場安全標準部按《國際民航公約》附件 9 的規定,為香港註冊航空公司的機組人員發出空勤人員證書,以便他們執行飛行職務。年內,本部共發出了2 367 張空勤人員證書。
國際事務
機場安全標準部繼續與海外航空當局溝通,就最佳的保安措施分享資訊,以提升香港航空保安的水平,並參與國際會議及計劃,以密切留意保安措施的最新發展。
國際民航組織航空保安專家組
機場安全標準部一直派員以中國代表團成員身分,參與每年在加拿大蒙特利爾舉行的國際民航組織航空保安專家組會議。該專家組會議的目標是制定國際標準和建議措施,以保護民用航空免受非法行為干擾,以及識別和研究民用航空所面對的新威脅。
與海外航空保安當局聯繫
機場安全標準部一直與海外航空保安當局保持緊密聯繫。年內,本部與到訪香港的美國、泰國和澳洲航空保安當局,以及泰國郵政會面,交流並分享航空保安的經驗和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