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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事务及安全管理

航班事务及安全管理部负责的工作包括:监察航空公司遵守双边航空运输安排的情况;就本地航空公司的空运牌照申请及民航运输谈判向有关当局提供资料;为航空公司及其他飞机营运商提供航班协调和时刻分配服务;制定和实施航空安全管理政策,以促进航空系统安全和提升安全水平;以及监管香港的空中导航服务。该部也负责处理有关民航的立法事宜、处理在本港的无人驾驶飞机系统(无人机)操作申请和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为飞机意外及严重事故的调查工作提供行政支援1;协调民航处专业职系人员培训政策的制定;以及向国际组织提供航空交通统计数字。

航空服务

航空交通量增长

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的客运量达7 482 万人次,按年上升了2%;飞机升降量亦达428 895 架次,按年增加了1%。货运量则为496 万公吨,按年下跌0.5%。

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底的年度内,提供直接航班服务往来香港的航空公司有127 家,服务网络涵盖220 个城市/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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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航空公司的服务

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底,国泰航空有限公司营办的直接航班服务遍及全球77 个目的地,当中包括定期客运航班的新航点布鲁塞尔、都柏林和华盛顿。

港龙航空有限公司营办的直接客运航班服务,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底,遍及49 个目的地,包括达沃、济南和棉兰等新增航点。

香港华民航空有限公司(华民航空)继续经营亚洲区直接货运航班服务。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底,华民航空营办往来亚洲12 个目的地的直接航班服务。

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底,香港航空有限公司营办往来36 个目的地的直接客运航班服务,包括新增客运航点马尼拉和三藩市。

香港快运航空有限公司(香港快运)是本港目前唯一的低成本航空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底,香港快运的直接航班服务涵盖23 个目的地,包括新增的航点长崎。

香港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经营直接货运航班服务,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底,服务覆盖11 个目的地,包括新增的航点阿拉木图、杭州、伊斯坦堡、上海和郑州。

TAG Aviation Asia Limited继续营办不定期客运航班服务,接载乘客到世界各地。

空中快线直升机有限公司继续营办香港与澳门之间的不定期客运航班服务。

直升机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继续在本地提供客运包机和空中作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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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航空公司的服务

年内,共有四家非本地航空公司首次开办往来香港的定期客运航班服务,包括埃及航空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开办往来开罗的航班;泰国微笑航空公司于二零一八年十月开办分别往来曼谷和布吉的航班;香料航空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开办往来德里的航班;以及Interglobe Aviation Limited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开办往来班加罗尔的航班。

定期货运服务方面,年内共有两家非本地航空公司开办新服务,包括Sky Gates Airlines于二零一八年八月开办往来莫斯科的航班;以及香料航空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开办往来德里和加尔各答的航班。

年内,共有八家航空公司停办往来香港的定期航班服务,计有:新加坡货运航空(二零一八年四月)、柬埔寨景成国际航空、比利时航空、达美航空、斯里兰卡航空及奥地利航空(二零一八年十月)、全球货运航空(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和ASL Airlines Belgium(二零一九年三月)2

年内,民航处合共签发了136 张经营许可证,以供航空公司营办往来香港的定期航班服务,并处理了大约5 500 宗更改定期航班服务申请,另又签发了1 195 张经营香港境内和往来香港包机服务的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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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价

年内,民航处共处理了898 宗修订往来香港定期客货运航班服务的运价申请,并由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起,放宽客运燃油附加费的规管,以及实施机票销售点须展示价格的新规定。此外,民航处继续作出有时限安排,批准航空公司征收货运燃油附加费。

空运牌照

根据《空运(航空服务牌照)规例》(第 448A 章),任何人如欲使用在香港注册的飞机,营办定期航班运载乘客、邮件或货物,必须向空运牌照局申请营运牌照。年内,民航处就一宗更改牌照申请,向空运牌照局提供了与航班事务相关的资料和统计数字。

航班时刻分配

按照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发布的《世界航班时刻准则》,香港机场航班协调办公室以公平、中立、高透明度的方式分配机场航班时刻,以确保现有的机场基础设施得以善用。年内,于香港国际机场运作的航空公司及其他飞机营运商共获分配431 940 个航班时刻。已分配的航班时刻使用率超过99%。香港机场航班协调办公室将会继续和业界持份者紧密合作,以充分利用航班时刻。

国际民航组织的活动

为遵行《基本法》的规定,保持香港国际和区域航空中心的地位,以及方便履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航组织)区域空中导航程序所定的职责,民航处继续积极参与国际民航组织的活动,包括会议、座谈会及研讨会等。年内,民航处代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成员身分,出席了六次只限国家参加的国际民航组织会议,另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了26 次并非仅限国家出席的国际民航组织会议。以上32 次会议的详情载于附录。此外,本处与国际民航组织往来的函件共有437 份,主要就民航技术事宜提供意见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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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处与国际民航组织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在民航处总部合办「国际民航组织亚太区网络安全研讨会」。

亚太经合组织的活动

民航处继续以「中国香港」的名义,支持亚太经合组织的民航活动和措施。年内,本处就亚太经合组织的29 项要求,提供了民航技术事宜的意见及资料。

无人驾驶飞机系统(无人机)

根据现行《1995 年飞航(香港)令》(香港法例第 448C 章)第 48 条,任何人士不得罔顾后果或疏忽地引致或容许飞机对他人或财产安全构成危险。

为优化上述规管机制,务求既可配合无人机的技术发展和多元化用途,又可保障公众安全,民航处于二零一七年三月委托顾问研究无人机的规管事宜。顾问建议透过注册及风险为本的系统,规管香港的无人机操作。

民航处于二零一八年四月公布顾问研究报告,并就规管无人机的方向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咨询。为收集持份者的意见,民航处亦与有关各方举办多个专题小组会议,当中包括无人机的消闲/商业用家、制造商、无人机/模型飞机协会、工程和研究机构、保险业监管局/保险业联会,以及传媒机构。

在咨询期间,民航处共收到147 份意见书。公众和持份者大致上均支持优化香港的无人机规管机制,包括为无人机建立注册系统、按风险水平为无人机的操作分类、订明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规定,以及就无人机的设备与无人机操作人的培训及/或考核增订要求。回应者亦支持发布无人机飞行图,以划定飞行限制区。

经考虑顾问研究的建议、在公众咨询期间收集到的意见,以及其他主要司法管辖区的做法,民航处提出优化规管机制的立法建议,并现正草拟相关法例,以尽快提交立法会审议。

除立法外,民航处会继续推展相关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例如电视、电台、部门网站、其他相关网站和刊物),加强业界与市民对操作无人机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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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无人机的电视宣传短片。

安全策略办公室

安全策略办公室负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统筹和协调本处推展航空安全方案和持续监察方法的工作,以及促进有效的安全管理。

持续监察方法的落实工作

国际民航组织自二零一三年一月起,采用持续监察方法,取代以往对缔约国展开周期安全监督审计的方法。持续监察方法要求各缔约国及民航当局,向国际民航组织提供相关资料,以供国际民航组织持续审计,从而加强各国及民航当局监督航空安全的能力,促进全球航空安全。

根据持续监察方法的最新发展,民航处通过持续监察方法协调工作小组,协调制定行动计划及执行的细节,积极落实相关工作,当中包括向国际民航组织提供所需资料,并依循持续监察方法进行内部安全审计等事宜。年内,落实持续监察方法的工作进展良好。

国家安全方案的实施

年内,民航处继续推行《香港安全方案》,并根据国际民航组织最新的安全管理标准和指引,检讨和更新有关方案。

为符合国际民航组织附件19 有关安全管理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的最新修订,香港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发布《香港航空安全方案》第三版。

年内,民航处因应国际民航组织最新的安全方案要求,完成了多项工作,并全面落实《香港航空安全方案》所订目标。同时,民航处举办了安全管理工作坊,以促进安全管理绩效,本地航空业人员踊跃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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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处举办安全管理工作坊,以促进安全管理绩效,本地航空业人员踊跃参与。

民航处会继续在现有的航空安全监督制度内逐步引入绩效管理的元素,并分阶段推行相关的全球航空安全策略和安全管理规定,不断改进航空安全的规管工作。

飞机意外及严重事故调查

为符合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生效的《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3》的规定,即意外调查机构须独立于民航管理部门及其他可能干预调查的进行或客观性的团体,政府安排在运输及房屋局(运房局)辖下成立一个独立的民航意外调查机构。自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起,新成立的民航意外调查机构正式从民航处接管调查在香港发生的飞机意外及严重事故的责任和权力。

航空交通管理标准组

航空交通管理标准组(空管标准组)负责确保本港提供的空中导航服务,达到并维持在所订的高水平安全标准。

安全监督工作

空管标准组定期对航空交通管理部和航空交通工程服务部进行审计和安全检查。年内,共进行了28 次审计和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范围包括航空交通管理与通讯、导航和监察服务的运作、程序、培训和考试,安全管理系统的应用,空管设备/系统,安全事故调查,设备维修保养的安排,内部审核,以及安全建议的跟进行动。

二零一九年二月,空管标准组人员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和《1995年飞航(香港)令》的规定,对航空交通管理部的安全管理系统展开续期审查,过程顺利。该系统获续期至二零二四年。

空管标准组的职责之一,是联同航空交通管理部的调查人员,就所有空管事故展开初步调查,以确定事故的类别和严重程度,然后再按既定指引,决定调查的形式。年内,空管标准组进行了空管事故安全覆检。

空管标准组亦透过空中导航服务标准协调会议和航空交通安全评核委员会,定期与空中导航服务提供单位和其他负责航空安全的持份者合作,例如飞行标准及适航部、本地主要航空公司和政府飞行服务队,以共同检讨安全事故、安全管理系统的应用和提供安全空中导航服务的事宜,推动持续发展,精益求精。

文件编制

空管标准组定期覆检和修订现有的规管文件,确保内容准确有效和符合现况。年内,经修订的规管文件有《航空交通事故调查指引》(CAD636)及发出一份《空中导航服务资料通告》。

空管人员执照

根据《国际民航公约》《附件 1》的标准和《1995 年飞航(香港)令》的规定,空管标准组共发出了162 份首次签发的空管主任执照、空管级别执照和合格证书,另续发了175 份空管级别执照和证书。

安全推广工作

为推广安全讯息,空管标准组定期为空中导航服务提供单位和维修服务承办商的职员,举办安全文化和安全管理系统的简报会及发出安全推广资讯,以巩固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的概念。此外,空管标准组也定期于本处内联网发布规管资讯和安全管理资料,方便所有空中导航服务人员查阅。

培训及发展

航班事务及安全管理部为培训及发展委员会提供支援,以制定部门培训政策,以及就批准部门培训计划的事宜作出建议。本部与各分部负责统筹培训事宜的人员紧密合作,继续协助部门推行及落实部门培训/学习方案,以及举办知识管理活动,促进部门的持续学习文化。

知识管理活动

本部定期举办知识管理活动,在部门培育浓厚的持续学习文化。这些活动包括最新的航空发展或趋势讲座、拜访航空业界伙伴及持份者等,当中「学习星期三」一直深受同事欢迎。此活动藉着邀请内部或外界专家,以讲座形式分享与航空相关的知识,并特设与讲者互动讨论的环节,是同事分享知识和经验的有效平台。

航空教育径

航空教育径(教育径)继续发挥作用,成为有效的教育工具。教育径导赏团增进市民的航空知识,包括民航处的功能及职责、香港民用航空的发展历程,以及航空安全的重要性。年内,参观教育径的人数约有17 000 人,当中以本地学生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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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参观航空教育径。

香港国际航空学院

由香港机场管理局成立及管理的香港国际航空学院,于二零一七年四月开始举办培训课程。年内,民航处继续为机管局提供支援,包括就相关课程内容、培训教材和导师资格给与意见,并提供民航处总部的训练设施,以举办相关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