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安全标准部负责监管机场安全、航空保安、障碍物管制和空运危险品的工作。本部也负责促进直升机场的发展,监察直升机场的运作安全和保安水平,制定和执行飞机噪音消减措施,评核及监察香港国际机场三跑道系统扩建工程的相关发展项目,并肩负协调机场简化手续的任务。
机场安全
签发机场牌照
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获民航处签发机场牌照,营运香港国际机场。机场安全标准部继续执行对机管局的安全监督,以确保该局的表现符合机场牌照发牌规定。
本部在年内进行了14 次审计和130 次巡查,范围包括机场限制区内的临时和定期维修工程、飞行区路面状况、目视助航设备、飞机运作所需的其他设施、安全管理系统的实施情况、紧急应变计划、机场救援和灭火服务、由机管局和地勤服务公司为飞机提供的地面支援服务,以及飞行区扩建项目。本部也参与机管局对机场特许经营公司进行的审计,并监察飞机地面事故的调查工作,以确保机管局有效地监督各机场特许经营公司的安全表现,以及相关各方已采取适当修正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演。
年内,机管局推行了数项机场大型维修计划,其中一项是南跑道路面重铺及加固工程。有关工程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展开,预计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完成。此外,机管局计划逐步把飞行区引导标志灯箱的荧光灯更换为发光二极管灯,并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展开首期工作,而整项标志灯箱更换计划预计于二零二零年年底完成。此外,机管局继续建造高架旅客走廊,连接一号客运大楼与北卫星客运廊。为了确保机场安全,并将对机场一般运作的影响减至最低,本部密切监察有关工程进度,不时巡查上述工程并向机管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应付航班持续增长,机管局不断致力确保机场中场范围发展计划如期进行。中场范围发展计划第二期工程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竣工,提供了一条滑行道和10 个远方停机位,当中有三个可容纳基准代字为F的飞机。此外,机管局于二零一七年展开中场余下范围的发展项目。该项目的首阶段工程已于二零一九年三月竣工,提供了一条新滑行支道和11 个远方停机位;第二阶段工程预计在二零二零年完成,将可提供另一条新滑行支道和13 个远方停机位。在新设施启用前,本部与机管局保持紧密联系,并作实地检查,以确保设施的设计、基础建设和运作均符合机场牌照的发牌规定。
年内,机管局在香港国际机场引入多项创新措施。为持续提升停机坪的运作效率和安全水平,并落实香港国际机场作为环保机场的承诺,机管局在二零一八年七月推行地勤设备共用计划。计划的首阶段在中场客运廊和中场余下范围的指定停机位实施。根据新的计划,机管局会为停机坪服务特许经营公司提供地勤设备,主要是处理飞机续航的电动地勤设备。该计划将分阶段扩展至一号客运大楼、北卫星客运廊和日后的第三跑道客运廊。此外,机管局于二零一八年第二季展开自动导向车和登机桥自动预靠功能测试。本部会继续就机管局推行的新发展项目、新设施和新操作程序提供监管建议,进一步提升机场的安全水平和运作效率。
为测试紧急应变程序,以及加强机场营运者与各个相关应变单位在处理飞机意外时的协调能力,机管局于年内举行了多次紧急应变演习。本部一直积极参与筹划,并定期视察这些演习,其中一次是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举行的年度大型飞机意外救援演习。是次演习模拟一架抵港的空中巴士A320 型客机滑出北跑道,在三跑道系统的填海区迫降。客机右舷引擎与一艘深层水泥拌合趸船相撞,导致趸船起火。这是首次在三跑道系统的工程范围内进行演习。不同应变单位,包括机管局、三跑道系统填海工程承建商、政府相关部门和航空公司,均参与演习,以测试各单位处理飞机事故的紧急程序和应变能力。从筹备至完成演习,本部一直监察各阶段的进展,并提出监管建议,让机管局和相关应变单位进一步改善紧急程序和提高应变能力。
机场安全标准部继续监察机管局,确保其安全管理工作符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和建议措施。年内,机管局就飞行区内的新发展项目和新程序更新了风险评估记录系统,以记录由此而引起的运作环境转变所衍生的风险。本部不时就风险评估记录工作向机管局提出监管意见。
安全监察
直升机场的运作和发展
机场安全标准部继续监察直升机场的运作安全,并就规划和设计本地直升机场,以及发展跨境直升机场,提供监管建议。
年内,政府飞行服务队计划在前启德机场跑道末端设立启德分部,与规划中的跨境直升机场设置在同一幅用地上。机场安全标准部就该计划的整体设计提供了技术建议,使直升机场用地同时保留商业发展效益,预留可供日后发展跨境直升机场的运作空间,包括一个与飞行服务队共用的升降坪、一个专用停机坪,以及办公室和乘客接待区。该计划已踏入建造阶段。
管制障碍物
民航处制定机场高度限制,以保障飞机航道及无线电导航仪器不受障碍物影响。机场安全标准部审核了多项建筑和发展计划及可行性研究,并提供监管建议,确保各个项目均符合机场高度限制和其他航空安全规定。年内,经本部审核的大型发展项目和研究,在机场范围以外的有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和香港连接路、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上盖发展、屯门至赤鱲角连接路、东涌新市镇扩展研究,以及大屿山发展项目。这些项目当中,香港口岸、香港连接路和部分屯门至赤鱲角连接路已于二零一八年第四季启用。在机场范围内的大型发展项目,则包括中场余下范围的发展计划、机场北商业区发展计划,以及扩建机场成为三跑道系统的填海及建造工程。此外,在机管局筹划三跑道系统工程项目方面,本部就扩建机场后的机场高度限制和相关的海上限制区,积极提供监管建议,以确保飞机航道安全。
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香港连接路、屯门至赤鱲角连接路的填海及建筑工程,以及扩建机场成为三跑道系统的填海及建造工程于二零一八年继续进行,承建商必须于机场周边水域调派大量工作船。由于这些重要工程的工地位置靠近机场,并在两条跑道的飞机航道之下,本部主动指导这些工程的项目顾问和承建商使用船舶/机械高度监测系统。该系统全日24 小时运作,监测在机场附近填海及工地位置工作的船只/机械的最高高度,监督承建商遵守机场高度限制的规定,从而将避开航道所带来的影响减至最低。这项安排对本部考虑是否批准高身船只临时豁免遵守机场高度限制的申请,尤其重要。本部密切监察承建商在遵守机场高度限制方面的表现,并视乎需要要求承建商提交及实施改善措施。本部亦会不时与机管局的工程项目顾问和承建商会面,就建筑工程(包括工程期间所需要使用的建筑工具)提供监管建议,以确保承建商遵守机场高度限制的规定。
年内,就香港境内进行的建筑工程及机场岛附近的海事运作,本部共批准了244 宗临时豁免遵守机场高度限制的申请,当中51 宗涉及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香港连接路和屯门至赤鱲角连接路的工程,161 宗涉及扩建机场成为三跑道系统的填海工程,余下32 宗涉及小型或一次过的工程。
本部得到海事处通力协助,继续尽力防止船只驶进机场岛附近的海上限制区,以免航机和无线电导航仪器运作受到干扰。年内,海事处针对非法闯入限制区的事件,共提出了五次检控。
香港国际机场扩展至三跑道系统的运作
机管局正就三跑道系统的工程项目进行详细设计及施工,机场安全标准部会监察有关工程项目,确保符合国际民航组织的相关机场要求。此外,本部亦与机管局及其他政府部门紧密协作,为三跑道系统制定机场高度限制及机场附近水域的航行管制,以确保将来的三跑道系统安全运作。
禁止使用会危害飞机航行的灯光
为确保航空安全不受威胁,本部继续监察各类激光、探射灯和烟花表演,如「幻彩咏香江」灯光汇演、除夕倒数等,以及大厦外墙的灯光,尤其是有照明的广告招牌,并提供监管建议。
一般飞行活动
本部继续规管康乐飞行活动,包括滑翔伞、风筝、模型飞机等,确保这些活动在符合飞行安全规例的情况下进行,而且不会影响民航飞机的运作。
运载危险品
机场安全标准部的危险品事务组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和本地法例的规定,监管空运危险品。危险品事务组设立了一套危险品许可证制度,航空公司若能符合所有相关的安全规定,可获发运载危险品进出或飞越香港的许可证。年内,危险品事务组共处理了六宗新的危险品许可证申请及55 宗许可证续期申请。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底,共有100 家航空公司获发许可证。此外,危险品事务组批准了40 家机构为航空公司、空运货站、货运代理人和付运人开办危险品训练课程。该组人员又定期和突击巡查航空公司、空运货站、货运代理人、付运人和培训机构,确保他们遵从空运危险品的安全规定。如在巡查期间发现未合符规定的情况,该组会要求相关公司提交和实施令民航处满意的修正行动计划,以防止类似情况再发生。
发布安全规定
为加强业界及公众对空运危险品的安全规定的认识,危险品事务组不断透过多个途径宣传安全规定。年内,该组派发单张和海报,检视和更新民航处网页,以及在回覆查询时加以推广空运危险品的安全规定,并提醒业界遵从相关规定。此外,该组在年内发出四份危险品通告,向空运业界发布最新规定。
法例
为使本地两套规管空运危险品的法例与国际民航组织最新的《危险品安全空运技术指令》的规定一致,危险品事务组于年内在空运业界的支持下继续进行相关的修例工作。
危险品事故
年内发生的危险品事故,主要涉及未经申报的危险品。为防止类似事件重演,危险品事务组会调查所有事故,如发现相关公司违反危险品法例,民航处会采取检控行动。民航处与空运业界紧密合作,于二零一八年十月为安全空运危险品实施加强管制、监督和巡查措施,以强化监管未经申报及错误申报危险品事故的工作。此外,危险品事务组向香港空运业界及其他航空当局发布具有参考价值的危险品事故资讯。
飞机噪音管理
民航处一向关注飞机噪音对居民的影响,并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指引,实施了一系列噪音消减措施。本部使用电脑化飞机噪音及航迹监察系统,监察各项噪音消减措施的实施情况和各地区的飞机噪音水平。该系统设有16 个户外噪音监察站,在全港关键位置监察和收集飞机进出香港国际机场的噪音数据,并利用电脑系统把该等数据与民航处雷达系统所侦测的实际飞机航迹综合分析。
为减低飞机操作声浪对各社区造成的影响,民航处实施了一系列飞机噪音消减措施。除了推行消减飞机噪音的运行程序外,民航处亦已禁止不符合相关飞机噪音标准的飞机于香港升降。自二零零二年起,民航处已禁止所有不符合《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 16 第一卷第二部分第三章所载的噪音标准(第三章噪音标准)的飞机在香港升降。为增强上述飞机噪音消减措施,民航处已于二零一四年起,加紧限制仅符合第三章噪音标准的飞机在香港升降。为进一步减低飞机噪音对各社区造成的影响,自二零一九年三月底起,未能符合《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 16 第一卷第二部分第四章所载的噪音标准或同等标准的飞机,不得于晚上十时至翌日早上七时在香港升降。民航处会继续不时检讨有关安排,并会密切留意国际民航组织、国际航空业界以及香港国际机场运作的最新发展,按需要考虑加强收紧有关要求。
年内,本部共处理了337 宗飞机噪音投诉。本部会就每宗个案作出详细调查,并向投诉人解释调查结果。为加深社区对各项噪音消减措施和噪音监察工作的认识,本部多次派员出席区议会会议,并与地区居民会面。
航空保安
对机场各个营运者的保安监察
机场安全标准部通过审计和检查,确保机管局和机场的各个营运者,包括租户禁区营运者、航空公司,以及航机膳食和物品供应商,符合《香港航空保安计划》的规定。
机场发展项目
年内,本部根据《航空保安条例》处理了五宗香港国际机场禁区的指定提案,所涉项目包括亚洲空运中心一号空运货站的重开、一号客运大楼北面离境检查大堂的扩展工程、一号客运大楼五楼与附属大楼的接合工程、一号客运大楼六楼行李输送廊延展至附属大楼的工程,以及一号客运大楼七楼禁区美食广场的扩展工程。本部人员已实地评核,确保新指定的机场禁区有足够的保安管制措施。此外,本部跟机管局紧密合作,确保与三跑道系统相关的项目及机场其他设施的发展项目符合航空保安的规定。
空运货物保安
根据管制代理人制度,每一名向民航处登记成为管制代理人的货运代理,均须为空运货物实施保安管制措施,并检查指定来源的货物。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处的登记册上共有1 500 名管制代理人。机场安全标准部继续透过定期检查,监察已登记的管制代理人,确保他们遵守管制代理人制度的各项规定。如发现任何未符合规定的地方,会要求他们提交及采取改善措施。
为遵行国际民航组织宣布的航空货物保安新政策,本部于二零一八年十月推出「管制空运货物安检设施计划」,使空运货物可在机场以外的地点进行安检。这项新措施不仅旨在提升香港处理出口空运货物的整体安检能力,还同时配合本地空运业界的作业模式及行业发展,务求既可加强空运货物保安,又可保持香港的国际航空货物枢纽领先地位。
便利措施
除透过机场安全标准部参与机场简化手续委员会,以监察《国际民航公约》附件 9 所订的标准和建议措施在机场实施的情况外,本处和业界高级管理人员于二零一八年七月成立香港航空运输简化手续委员会,从策略层面协调各有关部门、机构和其他组织之间的简化手续工作。此外,机场安全标准部按《国际民航公约》附件 9 的规定,为香港注册航空公司的机组人员发出空勤人员证书,以便他们执行飞行职务。年内,本部共发出了2 367 张空勤人员证书。
国际事务
机场安全标准部继续与海外航空当局沟通,就最佳的保安措施分享资讯,以提升香港航空保安的水平,并参与国际会议及计划,以密切留意保安措施的最新发展。
国际民航组织航空保安专家组
机场安全标准部一直派员以中国代表团成员身分,参与每年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的国际民航组织航空保安专家组会议。该专家组会议的目标是制定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以保护民用航空免受非法行为干扰,以及识别和研究民用航空所面对的新威胁。
与海外航空保安当局联系
机场安全标准部一直与海外航空保安当局保持紧密联系。年内,本部与到访香港的美国、泰国和澳洲航空保安当局,以及泰国邮政会面,交流并分享航空保安的经验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