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事務主任(民航行政管理)的主要工作

  1. 執行與機場牌照、航空安全及保安、直升機場發展、環境管理、航空服務和空中導航服務有關的行政及規管職務;
  2. 執行與國際合作和培訓事宜有關的行政職務;
  3. 就航空相關設施的規劃提供技術支援;
  4. 視察和監察航空公司的空勤及地勤運作;以及
  5. 審核空勤人員執照的申請和負責相關考試的行政工作。

(註:擔任此職位的人員可能須不定時工作。)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 (i) 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或同等資格,並於取得該學歷後有4 年相關的航空工作經驗;或
    (ii) 具備運輸、航空、規劃或工程認可專業學會的正式會員資格或同等資格;或
    (iii) 7年相關的航空工作經驗,包括在航空公司或民航當局任職航務主任;或
    (iv) 持有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締約國的商用飛行員執照(飛機或直升機)(執照註明儀表飛行等級),並於取得該執照後,有至少一年商業飛行經驗,以及通過民營運輸機飛行員執照考試;
  • 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取得二級成績及中文運用試卷取得一級成績,或同等成績;以及
  •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薪酬

總薪級表第27點至44點

申請方法

如有職位空缺﹐本處會於本地報章刊登招聘廣告,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s://www.csb.gov.hk)和民航處網頁 (https://www.cad.gov.hk/chinese/recruitment.html) 亦會登載有關招聘消息。

有關的申請表格,即通用表格第GF340號,可從下列網址下載: https://www.csb.gov.hk/english/recruit/application/files/GF340.pdf PDF (PDF: 1156KB)。

申請書填妥後郵寄回香港大嶼山香港國際機場東輝路一號民航處總部五樓人事科收。


民航事務主任(民航行政管理)晉升機會

 晉升機會


總民航事務主任(民航行政管理) (首長級薪級表第1點)


高級民航事務主任(民航行政管理) (總薪級表第45點至第49點)


民航事務主任(民航行政管理) (總薪級表第27點至第44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