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註冊為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

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計劃現正接受申請。 有意申請成為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的公司 / 單位,可於以下連結下載《申請註冊為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的表格:

申請註冊為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 PDF (PDF: 850KB)

請將已填妥的申請表連同所需文件,循以下途徑交回民航處機場安全標準部(航空保安組):

  1. 郵寄:香港大嶼山香港國際機場東輝路1號民航處總部辦公大樓第五層;
  2. 傳真:2362 4257;或
  3. 電郵:racsf@cad.gov.hk.

民航處會進行實地檢查及評核,以評估設施的保安運作,並有可能要求申請者遞交進一步文件及/或修改相關文件。如檢查/評核的結果及所遞交的相關文件符合要求,申請將被接納,讓申請者註冊及營運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

兩名貨物保安指定人的培訓証書,以及所聘用的安檢人員認證機構的名稱,非必須與申請表一同提交。申請人可於民航處進行登記前檢查時或之前提交相關文件/資料。

填妥的申請表及所有相關文件將成為《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保安計劃書》。經確認註冊後,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須持續遵從《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保安計劃書》及《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處理程序》中訂明的措施及程序。《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處理程序》可於以下連結下載。

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處理程序 PDF (PDF: 9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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